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6061568
通讯地址:宣威市政务服务中心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窗口(宣威市向阳西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655400
项目名称 | 云南威固商砼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双线180型拌合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落水镇雄业水泥厂内 | 建设单位 | 云南威固商砼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联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云南威固商砼有限公司位于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落水镇,现拟租用宣威市雄业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场地建设混凝土搅拌站。根据项目投资备案内容,云南威固商砼有限公司新建双线180型拌合站建设项目,购置安装相应设施设备,建设商品混凝土年产量30万立方米生产线2条(合计产能为60万m3/a),配套完善附属设施。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1.废气 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气为基础处理、主体结构施工产生的扬尘,若不加以控制将会对周边的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主要由机械设备、工具清洗、养护废水等产生,污染物主要为pH、SS、石油类等。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如厕废水、清洗废水等。 3.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将影响周边环境。 4.噪声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对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造成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主要产生的环节为筒仓、骨料仓、皮带输送机、场内运输、搅拌楼,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来源于输车罐体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露天场地初期雨污水、实验室废水。 3.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搅拌机清洗产生的混凝土、混凝土运输罐车清洗产生的混凝土、实验室混凝土块、沉淀池产生的沉淀泥沙。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上述固体废物随意堆放通过雨水冲刷等方式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噪声 运营期主要的噪声为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主要影响的对象为周边的声环境保护目标。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废气 ①施工现场100%标准化围蔽、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或开挖工程100%洒水降尘、出工地车辆100%冲洗干净、施工现场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 ②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及施工操作规范实施,加强对施工人员、施工车辆的管理。 ③施工期在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上要及时清理,定时洒水以防尘,运输物料必须采取封闭措施,土石方的堆放应采取洒水降尘及覆盖遮挡措施。 ④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免大风条件下施工,缩短施工时间。 ⑤将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纳入施工合同。 2.废水 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宣威市雄业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周边农户清掏作为农肥使用。 ②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③在施工场地设置沉砂池,收集降雨径流,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及施工用水。 3.固体废物 ①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拟集中收集,进行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②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 ①从声源上控制,确保施工机械设备工况良好。 ②施工场地内可固定设备应尽量设置在设备专用房或操作间内,避免露天作业。 ③在施工机械的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震技术,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 ④施工车辆运输路线经过敏感点应低速行驶,禁止鸣笛;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⑤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合理安排工期,缩短施工时间。 二、运营期 1.废气 ①筒仓呼吸粉尘:筒仓呼吸口设布袋除尘器,通过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②骨料仓装卸粉尘、进料仓上料粉尘、皮带输送粉尘:项目对料仓封闭、骨料仓出入口设喷淋降尘、皮带输送机上方设防尘罩方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③混凝土搅拌机粉尘:搅拌机为密闭设备,配置专用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尾气在搅拌楼内无组织排放。 ④厂区物料运输扬尘:项目设置2套洒水降尘设施,对料仓进出道路及场内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并每天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 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设施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泥工业》(HJ847-2017)要求,污染物排放在后期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后能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有关的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罐体清洗废水、露天场地初期雨污水、实验室废水均收集于三级沉淀池,经澄清后回用于生产。厂区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宣威市雄业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回用于农业生产。 通过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 ①除尘器收集灰:全部返回本项目生产线综合利用。 ②清洗产生的混凝土、实验室混凝土块、沉淀池沉渣:清理后委托周边砂石料企业粉碎作为其产品外售。 ③废矿物油: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清运并处置。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噪声 ①建设单位承诺夜间不进行生产,减缓对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不利影响。 ②项目采取厂房隔声及基础减振的方式减少噪声产生。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关于环评文件全本公开的说明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