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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岱风电场土地征收预公告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宣政征预公告〔2026〕5号
  • 2026-06-03 14: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宣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海岱风电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为1.3726公顷,共涉及1个镇4个村民委员会11个村民小组,具体为:海岱镇月亮田村民委员会第五村民小组,德来村民委员会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村民小组,腊谷村民委员会第一、第三、第四村民小组,岩上村民委员会第二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收的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违反规定抢种粮食、树苗等其他经济作物,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海岱风电场拟征收土地示意图.pdf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