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宣威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交办D3YN202405270042号举报件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件问题及办结情况描述
举报编号:D3YN202405270042
举报内容:曲靖市宣威市来宾街道宗范社区生活垃圾填埋场(2020年已封场)管理不规范,将板桥街道混入磷石膏的生活垃圾堆放在已封场的区域;污水横流,恶臭扰民,雨天渗滤液流进附近小河。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2024年5月28日,宣威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邓廷昆带队到现场核实,经调查2个问题部分属实,并对存在问题做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一)关于“曲靖市宣威市来宾街道宗范社区生活垃圾填埋场(2020年已封场)管理不规范,将板桥街道混入磷石膏的生活垃圾堆放在已封场的区域”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2年8月,宣威市城孚物流有限公司非法将3.2万吨磷石膏堆放于板桥街道垃圾填埋场,问题发生后,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对宣威市城孚物流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宣威市纪委市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宣威市城孚物流有限公司将板桥街道垃圾填埋场内的磷石膏转运至宣威市元盛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宣威市云峰公司磷石膏库规范处置,不存在生活垃圾混入磷石膏问题。2022年11月,根据《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专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宣威市板桥街道垃圾填埋场混入磷石膏应急处置》整改要求,宣威市板桥街道将板桥街道垃圾填埋场6.7万吨生活垃圾运送至宣威市飞灰填埋场内,由宣威市领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板桥街道转运过来的生活垃圾进行筛分处置,现已筛分完成3.7万吨。其中,0.35万吨筛上物统一清运至宣威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发电,3.35万吨筛下物送入宣威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并覆盖了防臭膜。经现场核实,宣威市飞灰填埋场内未进行筛分的3万吨生活垃圾未覆膜,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二)关于“污水横流,恶臭扰民,雨天渗滤液流进附近小河”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宣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宣威市飞灰填埋场产生的污水和渗滤液经调节池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排放,经调阅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和第三方监测结果,宣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宣威市飞灰填埋场污水排放达标。2024年5月30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对宣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污口水质进行检测,排污口的水质达标,不存在污水横流、雨天渗滤液流进附近小河的问题。经现场核实,宣威市飞灰填埋场内堆放的陈腐垃圾未覆膜,宣威市领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宣威市飞灰填埋场内进行陈腐垃圾筛分作业,存在臭味扰民问题。
二、整改情况
该举报件由宣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板桥街道办事处、来宾街道办事处、曲靖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配合,对宣威生活垃圾填埋场内堆放未进行筛分3万吨生活垃圾未覆膜,存在管理不规范和筛分作业产生臭味扰民问题进行整改。一是组织板桥街道立即停止陈腐生活垃圾筛分工作,并对未进行筛分3万吨生活垃圾进行覆膜,制定无害化处理方案,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二是严格落实宣威市填埋场管理制度,对场区定期进行消杀,清理生活垃圾填埋场周围散落垃圾,疏通沟渠;截至2025年5月30日共完成垃圾堆体覆膜15800平方米;修复排水沟350米,沟渠清淤2700米,清理垃圾、淤泥等约24吨;场区消杀39次;筛分处置陈腐垃圾6.73万吨。
通过以上工作落实,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D3YN202405270042号问题“曲靖市宣威市来宾街道宗范社区生活垃圾填埋场(2020年已封场)管理不规范,将板桥街道混入磷石膏的生活垃圾堆放在已封场的区域”“污水横流,恶臭扰民,雨天渗滤液流进附近小河”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并对整改完成情况组织开展了满意度调查,发出《环境问题群众满意度调查表》30份,收回30份,其中满意30,基本满意0份,不满意0份,满意率100%。该督察反馈问题办理完成情况已在宣威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核实,符合验收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实践,切实增强整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加强跟踪督办。落实台账式管理机制,紧盯整改问题、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对账销号,确保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整改,落实到位。强化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跟踪,及时处置。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