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宣威市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年)》已经2025年3月31日市第七届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宣威市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11号)、《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云农领发〔2024〕18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把中药材产业规模做大、品质做优、基地做强,发展集种植、加工、科研、营销为一体的道地中药材全产业链,结合宣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7年,建成1个中药材种质资源圃、3个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3个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基地,10个百亩以上连片、2个500亩以上连片、1个千亩以上连片种植示范基地,搭建2个中药材科研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中药材品牌,力争全市中药材种植规模稳定在10万亩以上(林下种植1万亩以上),产量达2.6万吨以上,全产业链产值达10亿元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中药材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
1.加强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选育。积极开展濒危、特有种质收集、保存、筛选和扩繁,加强以白及、何首乌、灯盏花、芍药等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圃建设,高标准建设1个中药材种质资源圃,保护并开展道地优势中药材品种选育、提纯复壮等,选育一批道地药材优品良种,加强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为中药材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2.加大良种繁育推广力度。依托科研院校,中药材种植企业,结合传统育种方法和现代生物技术,开展以白及为主的优质中药材种质创新与新品种选育工作,提升种子种苗生产技术标准和规程,确保中药材种源纯正、优良优质。推进中药材种子种苗产业化繁育,提高现有白及组培苗生产能力,鼓励支持企业开展优良种子种苗商标注册和品牌认证。到2027年,建成1个年可生产白及组培苗2000万株以上的育苗基地,累计建成3个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培育3个中药材新品种,中药材良种推广种植面积达3万亩以上,良种覆盖率达30%以上。
(二)加大中药材规模化示范基地建设力度
3.加快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建设。优化种植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推广林下、间作、套作、轮作等种养模式,按照云南省中药材种植养殖区划,抓好宣威市重点品种白及、生姜,特色品种滇重楼、何首乌、芍药、花椒等种植,除宛水、丰华、复兴、凤凰四街道外,每个乡镇(街道)发展1个百亩以上中药材连片种植示范基地,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发展500亩连片种植示范基地,落水镇稳定现有千亩以上连片种植示范基地。
4.推广中药材绿色生态种植养殖。推广标准化绿色种植模式,规范关键环节生产技术标准,强化源头质量控制,集成创新、示范推广一批以稳定提升中药材质量为目标的绿色生产技术和种植模式。鼓励基地生产过程按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种植,大力推广野生培育、仿野生栽培、绿色种植技术。鼓励利用林地资源推行中药材生态种植。加强环境监测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在中药材生产基地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采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病虫草害防控技术,减少农药用量,提升中药材品质,力争到2027年林下、仿野生和绿色、有机中药材种植1万亩以上。
5.加快中药材GAP基地建设。鼓励支持中药生产、流通企业自建或共建GAP基地,规范推行运用GAP追溯码及“药材符合GAP要求”标识,到2027年,建成3个本地优势品种为重点的GAP种植基地。
(三)提升中药材产地加工能力
6.提升中药材产地初加工水平。制定道地药材产地初加工技术规范和商品规格等级标准,完善推广道地药材特色采收加工技术模式,培育壮大一批产地初加工企业,鼓励支持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向中药材产地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地初加工和趁鲜加工能力,建设2—4个规模以上产地初加工基地,基本实现本地大宗重点品种品类产地初加工。同时,支持中药材机械化生产,开展中药材种植加工设备的引进与研发,提升中药材耕、种、管、收,初加工的机械化水平。
7.提升中药材精深加工能力。鼓励龙头企业向中药材原料制备加工产业延伸,加快建设完善初加工基础设施和引进现代加工设备,开展趁鲜切制,大力发展初加工业,逐步向精深加工转变,尽快减少“原字号”药材出产地比例,提高附加值。目前,重点加快推进白及、何首乌等重点品种的精深加工能力,到2027年,力争年加工量突破1万吨以上。
8.培育壮大中药材龙头企业。坚持内培外引相结合,推进中药材企业并购重组、整合融合,提升产业链集聚度和竞争优势。充分发挥宣威市福康生物有限公司、云南省宣威健诚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等龙头企业引领主导作用,打造产业互联网平台,带动一批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培育2家年营业收入超5000万元的企业,4家省级中药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增2家曲靖市级中药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增强优势企业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加强药食同源产品研发推广
9.加强药食同源产品研发生产。提升宣威市药食同源功能食品企业研发能力,按照药食同源产品生产质量标准,挖掘总结整理一批广大人民群众认可喜爱的药膳菜单配方、制作工艺、功能食效等。鼓励支持餐饮食品企业、中药材企业等协同合作研发生产药食同源产品,创新研发生产一系列药膳、中药茶饮、中药调料等日常中药食品及补益型、康复型、治疗型等功能性和保健性的药食同源产品。加强药食同源产品原材料采购、加工生产、成品产出等全环节质量监控检验。加强药食烹饪人才培养,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形成一批具有宣威特色的药膳美食品牌,实现药食同源类药材年产值2亿元以上。
(五)完善中药材流通体系
10.加强中药材流通市场建设。加强政府引导,支持企业、合作社和社会资本参与,围绕白及、何首乌、黄精等本地重点品种,在中药材主要产区逐步建成集商品集散、信息汇集、仓储物流、加工配送、质量检验、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价格公开为一体中药材交易集散市场,降低流通和交易成本,扩大交易规模,提升现代化、信息化、便捷化、高效化运营水平,推动形成区域性中药材交易市场。
(六)强化中药材品牌培育
11.加大“宣字”牌中药材品牌培育。强化品牌意识,推进中药材品牌建设,打好道地特色、生态绿色金字招牌,挖掘做精主打品种,做强龙头企业,做优区域品牌,着力塑造“宣威白及”“龙津药业”品牌。支持企业申报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积极申报注册“宣威白及”地理标志,提升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做强做大白及产业,打造白及小镇,不断提升宣威中药材知名度和产品市场占有率。
(七)提升中药材产业发展科技支撑能力
12.构建中药材科技支撑体系。围绕资源保护、品种培育、质量监测、规范化种植、产品研究开发,支持主体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到2027年,建立2个中药材科研服务平台。支持中药材加工企业科技创新研发及成果转化,解决种业、生态种养、连作障碍、质量控制等技术难题;鼓励医企合作,加强以医促药,研发新型饮片、保健食品、中药兽药、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创新产品。
13.加强中药材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中药材人才培养计划,有计划、有重点引进培养一批中药材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骨干,鼓励支持创新创业。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合作,共同研发转化、共同培养人才,不断提高中药材产业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对在中药材产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八)推进中药材产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14.构建中药材标准体系。逐步健全完善以白及、何首乌等品种为重点的中药材繁育、种植养殖、收购、加工、贮存等技术规范、规格标准、质量等级标准、地方药材标准等系列规范标准,建立健全施行中药材产业标准化制度。
15.构建优质药材推广应用体系。建立优质药材推广应用制度,组织开展中药材GAP应用示范医院建设工作,鼓励支持中药生产企业优先使用符合GAP要求的药材,协同推进将使用本地符合GAP药材的药品挂网销售,鼓励支持符合GAP要求药材用于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新药、中药配方颗粒及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生产和推广使用,完善优化政策支持,积极打造道地药材品牌,培育一批制剂名品,通过中药制剂发展支撑中药材全产业链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工作专班在市农业农村局(见附件1),负责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日常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将适时加强调度,清单化、责任化、具体化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库各项目标任务(见附件2)。
(二)加大政策支持。认真落实省财政支持中药材产业若干政策措施,宣威市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奖补政策向中药材产业发展倾斜。三年计划整合资金4000万元(2025年1500万元、2026年1500万元、2027年1000万元)扶持中药材产业发展,同一主体(法人)奖补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基地奖补,新建规模连片中药材基地100—499亩每亩奖补300元,500亩以上每亩奖补500元;对新增100亩以上获准GAP认定的种植基地给予10万元奖补。设施奖补,对新建10亩以上标准化钢架育苗大棚,或新建仓储冷库、加工厂房、趁鲜加工车间等基础设施设备年度投资超过200万元及以上的主体,一次性奖励投资额(以实际发票金额为准)的20%。科技奖补,对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补;对新确认为省级、曲靖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补;对新认定一个中药材品种给予主体5万元奖补。标准奖补,对制定发布地方标准给予10万元奖补,对制定发布团体标准给予3万元奖补。中药材产业发展奖补政策,除本方案明确的政策执行本方案,其他奖补政策参照《宣威市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奖补办法(试行)》(宣办发〔2023〕28号)执行。
(三)完善联农带农。中药材产业发展政策支持主体必须与农户之间通过流转土地、劳务用工、订单收购、入股分红、资产收益等方式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30户及以上农户(其中脱贫户、监测对象不少于3户)增收,每户年带动收入不低于5000元。
(四)申报及补助流程。中药材产业发展奖补项目由各乡镇(街道)组织主体自主申报,乡镇(街道)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时限要求将行政区内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公示照片和申报汇总表上报市利用外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朱厚伟,0874-7973768)。中药材产业发展奖补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土地用途管制规定;三七、生姜、花椒、百合、刺梨、木姜子、檧木(刺老包)等品种不纳入奖补范围;对当年已享受过同类国家、省、曲靖市级和宣威市级财政资金奖励、扶持的经营主体,原则上不得再申报补助项目。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主体申请、村级初验、乡级审核验收、市级抽查的程序验收,村级于10月底前初审公示后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于11月5日前审核初验并汇总上报市利用外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抽查,确定奖补金额,并由乡镇(街道)组织兑付。
附件:1.宣威市中药材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2.宣威市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任务分工清单
3.宣威市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任务清单
附件1
宣威市中药材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长:钱刚 |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
副组长:邱臣云 |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
成员:全丽坤 |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
秦维 | 市医疗保险中心主任 |
刘亚 | 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副局长 |
陈雷 | 市科协副主席 |
张国琨 | 市林业和草原局产业站站长 |
刘丕志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股股长 |
黄兆军 | 市农业农村局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股股长 |
余仕飞 |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股长 |
秦绍润 | 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股股长 |
孙应康 | 市经济作物推广站站长 |
朱厚伟 | 市利用外资办公室主任 |
负责中草药产业日常工作事务,细化分解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建立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库,制定项目清单,健全会商协调、定期调度、监测评价等机制。工作专班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人员替补。
附件2
宣威市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任务分工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主要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 | 加强中药材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 | 1.加强资源圃建设和良种选育。 | |||
(1)完成1个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圃的建设。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科协 | 2027年 | ||
(2)选育一批道地药材优良品种。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街道) | 2027年 | ||
2.加大良种繁育推广力度。 | |||||
建设3个以上以道地药材为重点的良种繁育基地;新培育3个以上中药材品种,中药材良种推广种植面积达3万亩以上,良种覆盖率达30%以上。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各乡镇(街道) | 2027年 | ||
二 | 加大中药材规模化示范基地建设力度 | 3.加快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建设。 | |||
每个乡镇(街道)建设1个百亩以上中药材连片种植示范基地(宛水、丰华、复兴、凤凰除外)。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有关乡镇(街道) | 2027年 | ||
4.推广中药材绿色生态种植养殖。 | |||||
林下、仿野生、绿色有机中药材种植1万亩以上。 | 市林业和草原局 | 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 2027年 | ||
5.加快中药材GAP基地建设。 | |||||
建设3个以道地优势品种为重点的GAP基地。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自然资源局,有关乡镇(街道) | 2027年 | ||
三 | 提升中药材产地加工能力 | 6.提升中药材产地初加工水平。 | |||
建设2—4个规模以上产地初加工基地。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中药材产业协会,有关乡镇(街道) | 2027年 | ||
7.提升中药材精深加工能力。 | |||||
加快建设完善初加工基础设施和引进现代加工设备,开展趁鲜切制,大力发展初加工业,力争年加工量突破1万吨以上。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乡镇(街道) | 2027年 | ||
8.培育壮大中药材龙头企业。 |
—12—
培育形成2家年营业收入超5000万元的企业及4家省级中药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增2家曲靖市级中药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有关乡镇(街道) | 2027年 | ||
四 | 加强药食同源产品研发力度 | 9.加强药食同源产品研发生产。 | |||
研发生产一系列药膳、中药茶饮、中药调料等日常中药食品及补益型、康复型、治疗型等功能性和保健性的药食同源产品。 | 市卫生健康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 2027年 | ||
五 | 完善中药材流通体系 | 10.加强中药材流通市场建设。 | |||
建成集商品集散、信息汇集、仓储物流、加工配送、质量检验、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价格公开为一体的中药材交易集散市场。 | 市商务局 | 市中药材协会、市农业农村局,有关乡镇(街道) | 2027年 | ||
六 | 强化中药材品牌培育 | 11.加大“宣字”牌中药材品牌培育。 | |||
塑造“宣威白及”“龙津药业”等一批中药材品牌。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卫生健康局、市林业和草原局,有关乡镇(街道),市中药材协会 | 2027年 | ||
七 | 提升中药材产业发展科技支撑能力 | 12.构建中药材科技支撑体系。 | |||
建立2个科研服务平台。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中药材协会 | 2027年 | ||
13.加强中药材人才队伍建设。 | |||||
重点培养一批中药材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骨干,在中药材产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农业农村局、市中药材协会,有关乡镇(街道) | 2027年 | ||
八 | 推进中药材产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 14.构建中药材规范标准体系。 | |||
健全完善中药材繁育、种植养殖、收购、加工、贮存等技术规范、规格标准、质量等级标准、地方药材标准等系列规范标准,建立健全施行中药材产业标准化制度。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中药材协会 | 2027年 | ||
15.构建优质药材推广应用体系。 | |||||
支持优先使用符合GAP要求的药材,待国家出台政策后协助企业进行挂网(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销售。 | 市医疗保障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 | 2027年 |
附件3
宣威市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任务清单
乡镇(街道) | 新增100亩及以上连片种植基地(个) | 培育新品种(个) | 发展林下种植(亩) | 趁鲜加工车间改造提升(个) | 新增市级龙头企业(个) | 搭建科研平台(个) | 科技培训(期) |
双龙 | 100亩以上种植基地1个(迷迭香) | ||||||
来宾 | 100亩以上种植基地2个(何首乌) | 300亩(黄精) | |||||
龙场 | 100亩种植基地2个(白及、迷迭香) | ||||||
宝山 | 100亩种植基地1个(何首乌)、500亩种植基地1个(芍药) | 1 | |||||
落水 | 1000亩种植基地1个 (白及) | 2 | 1 | 1 | 1 | ||
热水 | 200亩(重楼) | ||||||
西泽 | 350亩(三七、重楼) | ||||||
务德 | 100亩种植基地1个 (何首乌) | 300亩(黄精) | |||||
龙潭 | 100亩种植基地1个 (当归) | ||||||
得禄 | 100亩种植基地2个(党参、黄精) | 400亩(芍药、何首乌) | |||||
倘塘 | 100亩(黄精) | ||||||
双河 | 100亩种植基地1个 (当归) | ||||||
阿都 | 100亩种植基地1个 (当归) | ||||||
合计 | 14 | 2 | 1650 | 1 | 1 | 1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