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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2025年高原特色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宣政办发〔2025〕25号
  • 2025-04-02 10:1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宣威市2025年高原特色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实施方案》已经2025年3月31日市第七届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宣威市2025年高原特色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宣威市高原特色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蔬菜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建立完善新发地冷链物流批发市场蔬菜供应基地,促进农民增收,结合宣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全市蔬菜规模种植面积稳定在20万亩以上,产量达40万吨以上,产值10亿元以上。蔬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数量达到5个以上。蔬菜产业带动农民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

二、奖补对象及条件

(一)奖补对象。在宣威市范围内注册成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管理制度健全,标准体系完善,经营机制灵活,具有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建设、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节能减排规定。

(二)申报条件。申报主体新建蔬菜产业基地,与农户之间通过流转土地、劳务用工、订单收购、入股分红、资产收益等方式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30户及以上农户(其中,脱贫户或监测户不少于3户),带动农户年收入不低于5000元。对当年已享受过同类国家、省、曲靖市级和宣威市级财政资金奖励、扶持的经营主体,不得再申报奖补。

三、奖补内容及标准

(一)种苗基地奖补。2025年新建标准化种苗基地,年度投资500万元以上(以实际发票金额为准)的主体,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二)蔬菜基地奖补。一是对2025年新建规模连片露地蔬菜基地100亩以上,每亩奖补300元。二是2025年新建标准化单体钢架大棚蔬菜基地50亩以上,亩均投资不低于1.5万元,每亩奖补3000元;新建标准化连体钢架大棚30亩以上,亩均投资不低于5万元,每亩奖补8000元。亩均投资依据为审计结算报告。

(三)蔬菜基地设施设备奖补。2025年新建仓储冷库、加工厂房、加工设备等基础设施设备,年度投资500万元以上(以实际发票金额为准)的主体,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四、资金来源及申报流程

(一)奖补资金来源。计划投入1000万元财政衔接资金。

(二)申报流程。按照主体自主申报、乡级审核验收、市级复核的程序,乡镇(街道)于2025年12月28日前完成审核验收,并汇总上报市委农办,市委农办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复核,确定奖补金额,市财政划拨资金,各乡镇(街道)组织兑付。

五、其他事项

(一)带动农户增收以银行转账支付凭证为依据,同一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不同行政区的对象,统一在法定经营地点(该主体营业执照上经营地址)所在乡镇(街道)进行申报。

(二)同一主体(法人)奖补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鲜食玉米、红薯、马铃薯不纳入蔬菜奖补范围。

(三)积极引导金融支持蔬菜产业发展,政府搭建平台,银行开发金融产品,创新贷款模式,支持蔬菜种植大户、企业、合作社发展;引导蔬菜种植大户、企业、合作社购买自然灾害、市场价格及蔬菜大棚保险。

(四)各乡镇(街道)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行政区内政策宣传、申报组织、资料核实等工作,对申报主体带动农户(含脱贫户或监测对象)情况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对套取、截留、挤占、挪用、私分奖补资金等行为的单位、个人及经营主体,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追回奖补资金,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五)涉及蔬菜产业奖补政策,除本方案明确的政策执行本方案,其他奖补政策参照《宣威市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奖补办法(试行)》(宣办发〔2023〕28号)执行。


政策解读: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2025年高原特色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