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宣威市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就有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规则的背景和意义
201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规则》的制定具有两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是为落实国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应对国际竞争压力、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二是有助于减少行政垄断和地方保护,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能够打破市场壁垒,促进资源高效配置,推动创新和技术进步,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减少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推动市场化改革。
二、办法的起草过程
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工作发现问题,2025年1月,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专人负责起草,随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并反复修改,于2025年2月6日向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求意见,于2月12日经中共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第3次会议研究通过,于2月15日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于2月17日经市第七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规则》共六条。主要内容包括审查范围、审查规则、审查程序、审查方式、审查结论及运用、其他方面。
《规则》更加结合宣威实际,条款简单明了,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明确了各方责任,做到了权责清晰,必将有利于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宣威得到有效落实,助力宣威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发挥作用。
相关文档: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