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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4-09-23 14:47

监督索引号53038118072100101000

宣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宣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主要职能是:坚持宣威市公安局党员数字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及《宣威市公安局队伍日常管理记分办法》为抓手,切实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为保护宣威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林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宣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重点工作涉及公安秘密事项,不予对社会公开。保密审查文件见《云保局函[2018]34号》。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宣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内设机构及警力部署涉及公安保密事项,不予对外公开。保密审查文件见《云保局函[2018]34号》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宣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宣威市公安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宣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

年末其他人员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宣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宣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354.13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13万,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万,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万,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65万元,增长12.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65万元,增长12.61%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宣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354.13万。其中:基本支出294.54万,占总支出的83.17%;项目支出59.59万,占总支出的16.8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万,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9.65万元,增长12.6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94万元,下降5.74%;项目支出增加57.59万元,增长2879.5%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支出为0.00万元,2023年宣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的办公费均从项目经费上支出。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宣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4.54万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9.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宣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59万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9.59万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涉及公安保密事项,不予对外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宣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13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39.65万元,增长12.61%,主要原因宣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为办案业务需要新建食品药品快检实验室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81.06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7%。主要用于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生活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万元,决算为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年初预算为7万,决算为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8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万,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宣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万,支出决算为6万,完成年初预算的2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决算为0.00万,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15万,决算为0.00万,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万,决算为0.00万,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决算为0.00万,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在申报过程中购买车辆手续审批不通过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增加1.51万,增长33.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03万,增长51.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3万,下降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是因为车辆老旧,更换零件配件和维修次数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宣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77万比上年减少2.94万,下降6.16%,主要原因人员减少1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宣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9.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8万元,固定资产22.0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19万,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19万。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4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44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涉及公安保密事项,按保密规定不对外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机关、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用于保障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专项资金、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规范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等开支。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8118072100101111

附件1:宣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决算报表部分).xls

附件2:宣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3:宣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绩效自评部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