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按照《“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总体要求,“十四五”时期,建设改造普通省道4.5万公里、农村公路60万公里。其中,推动实施乡镇通三级公路4.5万公里,新增通三级公路乡镇1800个;实施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15万公里,新增通硬化路自然村(组)10万个。西部地区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70%,沿边沿海国道技术等级结构显著改善,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均达到85%以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工作部署,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21〕108号和《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交规划便〔2021〕24号)的具体举措。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持续推动全省“四好农村路”向高质量发展,构建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基础网络。推动交通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因地制宜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抵边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有序实施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建设和过窄农村公路拓宽改造。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道路连接,统筹规划实施农村公路穿村路段,灵活选用技术标准,兼顾村内主干道功能。
二、项目入库
“十四五”期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将继续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项目库是对“十四五”及中长期规划计划建设的农村公路项目进行收集储备、分类筛选、择优排序的数据库系统。项目进库实行申报制,申报形式为县、州市、省逐级审核上报,申报的项目需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后纳入项目库;未经审核通过的项目不予纳入项目库,未纳入项目库的建设项目不得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省交通运输厅以全省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及电子地图更新成果为基础,指导各州市、县市区按照建设类别建立项目库。项目库中涉及的乡镇、建制村、自然村(组)及国有农林场等名录、点位信息、路线及桥梁等信息,各地不得自行进行调整,如需调整需报省交通运输厅同意。
三、技术标准
(一)路面类型以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形式为主。采用不低于20厘米厚的混凝土面层,路面混凝土抗弯拉强度不得低于4.0Mpa,抗压强度不得低于30.0Mpa。
(二)路基宽度不得小于4.5米,混凝土路面宽度不得低于3.5米。对交通流量大、人口集中的路段路面一般不低于4.0m的宽度。必须完善排水系统,对于投资较大的桥梁,可设置过水路面。
(三)路面相应设置错车道。设置错车道的路面宽度应不小于6.0m。每公里不少于3个设置,有效长度不应小于20m。
(四)路面宽度大于或等于3.5米的路面需设置纵向切缝(中缝),路面纵横向切缝板块长宽比不得超过1:1.3,所有切缝必须沥青灌缝。
(五)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必须设有生命安全防护设施及标志标牌。
四、设计图纸审批
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户以上)通硬化路,可直接开展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报市行政审批局进行审批。
五、补助标准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建〔2021〕311号明确,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按照30万元/公里测算(迪庆州、怒江州40万元/公里),且不得超过建安工程费;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建〔2022〕155号)的通知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含现代化边境小康村30户以下自然村)按照10万元/公里测算,其中,迪庆州、怒江州按照20万元/公里测算。
六、建设管理
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户以上)通硬化路建设项目由各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成立建设指挥部,建立健全项目实施责任制,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投资计划建设项目于当年实施完成,保证投资计划执行到位,顺利完成年度考核指标和任务。
七、绩效管理
绩效优先。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分配下达,根据年度预算和上一年度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考核情况安排。依托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数据支撑系统,强化资金执行绩效监控,突出绩效考核结果运用。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任务完成率=年度新增通硬化路自然村个数÷年度计划新增通硬化路自然村个数。任务完成率>1,得分=10;0.8≦任务完成率<1,得分=10x任务完成率;0.5≦任务完成率<0.8,得分=8x任务完成率;任务完成率<0.5,得分=0
八、交(竣)工验收
(一)项目交(竣)工验收一次性合并办理,由业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交通运输局或行政审批局主持验收,以村(居)委会为验收单位,不以单个项目进行验收。
(二)验收主要指标为:建设里程、宽度、路面厚度、混凝土强度、安保、错车道、标识标牌等。
(三)交(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需提交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施工资料、试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