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9日,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宣威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工作,习近平同志先后3次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
《办法》的出台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0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20﹞53号)的具体举措。《办法》的出台体现了宣威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根据宣威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宣威实际,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提升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改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规范日常管理养护行为,提高农村公路管养水平,科学合理使用养护经费。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九章四十二条,由工作目标、管理职责、计划统计、资金筹集、日常养护质量标准、检查考核方法6个板块构成。
一是明确了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2022年,基本建立“市为主体、乡村参与、各方支持、多方监督、政府考核”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初步形成,治理能力明显提高,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现市、乡、村三级100%全覆盖;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二是完善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明确了市政府履行好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同时,强调发挥好乡村两级作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要确定专职工作人员,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
三是强化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在严格落实中央、省、曲靖市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宣威实际情况,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补助和日常养护资金补助政策方面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来源、筹集标准、使用管理,提出了农村公路发展的投融资机制。
四是细化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标准。建立健全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和评定制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须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执行公路养护技术要求、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提高日常养护质量。
五是建立健全了农村公路检查考核机制。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检查分为综合性检查和巡查检查。综合性检查是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的全面检查,巡查检查是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抽查或日常检查。日常养护管理工作考核不合格(综合考核分低于60分)的乡(镇、街道),将进行通报,扣除相应养护补助资金,并责令整改。扣除和剩余日常养护补助资金用作全市农村公路水毁应急抢险保通补助资金。
三、有效推动《办法》落实落地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有效督促各乡(镇、街道)强化日常养护和经常性养护,扎实做好路面清扫、清通水沟、铲除杂草、疏通涵洞、整修路肩、补强路基、修补路面、完善设施、路旁植树等工作。二是建立养护长效机制。推动“以市为主、分级负责、建养并重、有路必养、群专结合、保障畅通、确保长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落地见效,切实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推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三是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和路产路权保护,建立健全“市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构建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四是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公路是广大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的先导性、基础性、服务性设施,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管好、护好农村公路,创建“四好农村路”、建设“绿美公路”、推行“路长制”,实现重视程度、资金投入、队伍建设、管养质量、服务水平五大突破,为全市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夯实交通基础,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