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局、办,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央、省、曲靖市驻宣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精神,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公布《宣威市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宣威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抓好《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行政赋权指导目录》落实落地。市直有关部门要指导乡(镇、街道)抓好权责清单的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是权责清单的实施主体,要规范行使各项行政职权,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二、精准编制权责清单。《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有关地方立法明确的法定职权事项,以及《行政赋权目录》的赋权事项,共同构成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一乡(镇、街道)一清单”原则,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在12月底前编制完成,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依法向社会公布实施。有关行政职权赋予乡(镇、街道)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不再实施。列入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编制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将《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行政赋权目录》和有关地方立法明确的法定职权列入清单,严禁擅自减少职权事项。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市级部门不得随意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行政职权交由乡(镇、街道)承担。
三、抓好赋权衔接工作。各乡(镇、街道)对所承接的行政权力及时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与本次赋权事项一并在本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涉及赋权的市直部门、各乡(镇、街道)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严格依法依规履行所承接的行政权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市司法局组织好各乡(镇、街道)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确保执法力量不断满足执法工作需要。市级涉及赋权的部门做好赋权衔接工作,负责编制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对乡(镇、街道)开展全覆盖执法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执法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加强与市级赋权部门的沟通协调,全面系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市级涉及赋权部门与各乡(镇、街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和协调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案件通报等机制,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管得好。
四、实时跟踪评估调整。根据省级统一组织安排,每2年调整1次《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行政赋权目录》,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要加强对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行政赋权目录》落实情况的监督、评估和督导,确保法定职权得到有效履行。根据有关地方立法调整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或根据工作情况调整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由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等立改废释、权责清单尚未完成动态调整前,乡(镇、街道)应严格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执行。
附件1:宣威市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docx
附件2.宣威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docx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