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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宣威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3 00:00:00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为规范宣威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活动中各方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促进社区的和谐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草拟了《宣威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6日

意见收集方式:若对《宣威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有异议或认为需要补充完善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地址: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股。联系人:解启通,电话:0874-7139886

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3日

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宣威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的起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曲靖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物业行业,推动“市场化、专业化、质价相符”的行业格局形成,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宣威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业主和业主组织、物业管理区域及公用设施设备、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收费管理、物业的使用和维护、法律责任、附则等共九章。

《宣威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起草过程中,市住建局陪同人大代表外出考察学习后,会同物业协会草拟了初稿,经充分讨论后现进行意见征集。

宣威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