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专题专栏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宣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D53030020191120009号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29 15:32 来源: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浏览次数:12760

宣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

D53030020191120009号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宣威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宣威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宣环督办字〔2020〕4号)和《关于加快推进2016-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交办反馈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宣环督办字〔2020〕7号)文件要求,现将宣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D53030020191120009号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D53030020191120009号反馈问题描述:宣威市板桥街道办事处,位于色格村委会与东屯村委会中间有一采石场名为“双沟采石场”,自去年开始开挖山头,山已被挖了一半,造成大量扬尘及生态破坏,道路被车压坏无法通行,如果继续开采,未来会对“东屯水库”造成污染。

(二)整改措施:

1.要求板桥镇双沟采石厂增设水土保持设施,30日内对堆料场、工业广场、弃土弃渣场外围边坡进行拦挡,在弃土场边坡下的山水沟内增设沉砂池1个,预防泥沙流入山水沟影响东屯水库水质,在2020年5月1日前对矿区责任范围的外边坡播洒草种、种植水保林木,预防水土流失。

2.严格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确保今后生产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3.责成应急、环保、国土、林业、水务等部门对该石厂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监督,加强管护。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

二、整改情况

(一)该厂已按要求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在厂区内配套建设了截、排水沟、沉砂池,对矿区责任范围的外边坡播洒了草种、种植水保林木,并取得《宣威市水务局关于宣威市板桥镇双沟采石厂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该厂已完成防尘大棚、喷淋设施建设,设置了洒水车、雾炮,布袋除尘器等抑制扬尘设施,对破碎区破碎入口、输送廊道、成品仓库等实行密封并安装喷淋装置。环保建设项目已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取得了《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宣威市板桥镇双沟采石厂项目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曲宣环评函〔2020〕22号)。

(三)已重新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自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以来,该厂能严格执行应急、环保、国土、林业、水务等部门相关要求,各部门均未发现对厂违法违规行为。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2020年9月24日,宣威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宣威市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及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等相关单位对宣威市板桥双沟采石厂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初步验收。经各部门现场核实,均认为已达到验收要求,同意申请验收销号。


 宣威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