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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D53030020191121001 号举报件办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11-26 12:13 来源: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浏览次数:13494

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组转办D53030020191121001 号举报件

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羊场镇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云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

D53030020191121001号举报件办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11 24

 

云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

D53030020191121001 号举报件办理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曲靖市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和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云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D53030020191121001 号举报案件的转办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举报案件办理相关工作,结合宣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D53030020191121001 号举报件反映问题

举报人反映:“位于宣威市羊场镇羊场煤矿的张大雨黑恶势力:1.羊场煤矿堆放于沙背冲村的矸石,有几百米高。之前已经用电厂烟囱灰覆盖过,并且已经长满了草,有的村民已经在上面种了树。随着这几年政府异地搬迁,整治农村住房建设,煤矸石做砖需求量大。张大雨买通羊场镇政府官员、大松树村委会和煤矿领导,私自开挖矸石,挖山开路(用于运输矸石)破坏植被,挖了很多树。去年全村联名举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宣威市派工作组下来调查,面对山被挖,树被挖装没看见就走了。2.村里路被运矸石的车压坏,一座进村的桥每天都会经过一百多张一百多吨载重的大车,桥体被压裂,交通部门来看也不管。今年镇上修了一段路几天又被压坏。3.为了做假,张大雨买通村民委员会主任,交几家熟人签名证明村里村民同意他私自清理矸石的。4.下雨的时候矸石山上的煤灰被冲入河道,下次雨至少有几十方的煤灰水流入,使羊场至海岱的喝水变成黑色,村子里的路面上都是煤灰。前面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来了以后,认真负责说一定严罚私自开挖者,给老百姓一个交代,处理结果公式,科室在交给宣威市政府以后就没有任何公式。并且在中央工作组走了以后,张大雨不但到处说是羊场煤矿请他来清理煤矸石的。并且派出所、镇上、村上的领导说,以后谁敢堵他就以黑恶势力抓掉。本来去年就是以他为首私自开挖,政府不追责任。中央走后他又买通各级,以清运矸石为由,拉了卖。不论谁家的地,打着市里让他干的旗号强行挖掉。今年更过分,我们村为什么举报,因为他拉矸石不挖防洪沟,全流到河里,村里路面非常灰。环保部门从来不管,他拉出去的矸石拉倒各个货场,全堆放路边达三十多处,非常灰,也没人管。他和羊场煤矿没有签订清运协议,可他说他拉走烟囱灰二十万方,欺骗政府,请工作组核实。他为了拉矸石卖,把烟囱灰推到一遍,先把矸石拉了卖,但烟囱灰并未拉走。矸石山太高,离村民又近,被列为羊场镇滑坡点,我们十多户人家在矸石山脚底,刚好在他挖的位置下面,万一塔防下来谁负责。这个月他又从另外一面打着政府的旗号开挖,监管部门从来不管,望领导能实际调查。

二、办理要求

2019 11 21 日开始进行调查核实办理,11 25 日办理结束并上报最终办理结果。在办理过程中,要全面掌握宣威市羊场镇羊场煤矿煤矸石清理的相关情况,核实清楚举报内容,若举报内容属实,要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成立宣威市羊场镇羊场煤矿煤矸石清理问题现场调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方国营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吕杰市  发改局副局长、市能源局局长

白明高  羊场镇党委书记

 员:魏成凯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苏元光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局长

浦恩宏  市林草局局长

李睿杰  市水务局局长

潘晓勇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丁文厚  市交通局局长

钱光升  羊场镇镇长

周开平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黄雪姣  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四、调查措施

(一)组织专项核查

由市纪委市监委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对举报内容中反映的违纪违规情况进行调查,调查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严肃处理。由市扫黑办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对举报内容中反映涉黑涉恶的情况进行调查,调查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发现的涉黑涉恶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立案查处。

(二)开展现场调查

由市发改局(能源局)牵头,从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局、羊场镇抽调相关人员,根据本部门职能职责,对举报内容中的新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对涉及前期举报的情况进行现场再核实,调查、核实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立案查处。

(三)严格信息公开

由市融媒体中心牵头,及时在宣威市主流媒体上公开案件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有关乡镇和市直单位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曲靖市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议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沟通对接调查方法和工作进度,确保工作有序实施。

(二)做好现场调查,确保调查信息真实准确

有关乡镇和市直单位要迅速组织调查人员,认真细致开展调查,确保调查视角全覆盖,并做到调查数据与日常监管数据互相印证,确保调查核实信息全面真实准确。

(三)加强技术指导,确保调查取得实效

本次调查工作专业性强、工作要求高,参与调查的各市直单位要设立专业技术组,做好业务指导,确保调查报告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与现场核查结果一致,调查中发现工作失误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四)强化整改力度,确保问题有效整改到位

调查结束后,牵头部门(单位)要继续抓好发现问题的牵头整改工作,在办结后的7 日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有关乡镇抓好整改,整改过程中要注意收集齐整改前、中、后的文字、照片或视频等资料,整改结束后一并交至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市政府组织验收。

(五)加强纪律监督,确保调查责任落到实处

市纪委市监委负责此次调查过程的全程监督,发现推诿扯皮、拒绝配合、拖延办理、整改不力、进展缓慢、问题仍然突出、污染出现反弹和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单位在调查结束后迅速形成调查核实情况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9 11 25 日前报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上报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