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温馨提示

为了保证您的申请能正确提交并被及时处理,请仔细阅读以下提示:

一、由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到一定的流程,申请人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前,请先到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已主动公开信息,检索不到的,再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请认真阅读宣威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职能(http://www.xw.gov.cn/gov/pub/description/40483.html),以便于正确选择政府信息公开主体部门。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是本行政机关制作、保存的完整的政府信息,本行政机关不对信息进行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等处理。

四、举报、投诉、咨询、意见建议等事项不属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范围。

五、请您正确选择“申请人信息”提交申请,如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申请的,不应以“经办人、委托人”等个人名义选择“公民”身份提出申请。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提供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请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格时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同时上传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政府机关及时、准确地做出答复。我们会为您的个人资料保密!

七、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格式及硬件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您提交的申请未能传输至受理机关或受理机关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您,因此本系统仅作为便民服务的一种辅助方式,若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到(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询电话与我们联系。若本系统无法满足您的申请需求,请您通过信函或其他方式提出申请。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