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2024年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暨烤烟收购秩序维护方案》的通知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宣政办发〔2024〕158号
  • 2024-09-10 15:11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宣威市2024年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暨烤烟收购秩序维护方案》的通知


各栽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宣威市2024年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暨烤烟收购秩序维护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宣威市2024年打击涉烟违法犯罪

暨烤烟收购秩序维护方案

为加强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两烟”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着力严管烟叶异常流动,营造良好烤烟收购环境,确保圆满完成2024年烤烟收购目标任务,结合宣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保障打击涉烟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和维护烤烟收购秩序工作顺利开展,宣威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宣威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暨烤烟收购秩序维护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卓 维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陶 韬

市公安局政委


柴正茂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维军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袁国庆

宣威烟草公司(烟草专卖局)经理、局长

成 员:

宁德云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鹏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浦友志

市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吴剑锋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正翱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初向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


邱臣云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戴兴用

宣威市税务局副局长


袁明坤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顾怀锋

宣威烟草公司(烟草专卖局)副经理、副局长


王明昌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学典

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黄 彦

市公安局黎山检查站站长

专班下设工作推进组在宣威烟草公司(烟草专卖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市维护烤烟收购秩序工作,处理收购工作中的突发矛盾和纠纷,确保烟叶收购平稳有序。

各栽烟乡(镇、街道)要同时成立相应工作推进组,制定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书面上报市烤烟收购秩序维护工作推进组。

二、成立行动小组

根据2024年烟叶生产收购形势,结合宣威市交通道路情况,决定成立机动巡查组6个、机动专项整治组不少于4个、重点关注区域11个、高速公路警务站检查点3个、涉烟违法行为专项打击治理组21个、督查考核组1个。

(一)机动巡查组

由工作推进组牵头负责在全市设立机动巡查组6个。机动组成员由市公安局(西宁街道派出所、丰华街道派出所、宛水街道派出所、双龙街道派出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威烟草公司(烟草专卖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抽调人员组成。由宣威烟草公司(烟草专卖局)出车6辆。

(二)重点乡镇机动巡查组和机动专项整治组

在相关重点乡(镇、街道)成立机动巡查组和机动专项整治组。其中,热水镇设立2个,落水镇设立1个,板桥街道设立1个。机动专项整治工作由所在乡(镇、街道)牵头负责,组成成员由所在乡(镇、街道)抽调人员组成。

(三)重点关注区域

在全市范围内确定11个重点关注区域,由所在乡乡镇(街道)牵头负责安排。分别是:热水镇4个(岱海收费站、小口子收费站、吉科、色卡)、板桥街道2个(永安、板桥收费站)、落水镇1个(城南收费站)、杨柳镇1个(可渡)、倘塘镇1个(松林)、得禄乡1个(小竹箐)、宝山镇1个(宝山收费站)。其中,热水镇小口子收费站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调人员参与、热水镇岱海收费站由市人民检察院抽调人员参与、板桥街道永安区域由市人民法院抽调人员参与,其余重点区域工作由所在乡(镇、街道)抽调人员参与。

(四)高速公路警务站检查点

1. 杭瑞高速宝山警务站检查点。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抽调人员组成,出车1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 杭瑞高速热水镇黎山公安警务站检查点。由杭瑞高速热水镇黎山公安检查站抽调人员组成,出车1辆。(牵头单位:热水镇黎山检查站)

3. 杨宣高速来宾海河服务区检查点。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抽调人员组成,出车1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五)涉烟违法行为专项打击治理组

每个栽烟乡(镇、街道)设立1个涉烟违法行为专项打击治理组,由乡(镇、街道)牵头负责,所属乡(镇、街道)和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每个专项打击治理组设立一名组长,并填写《宣威市栽烟乡(镇、街道)涉烟违法行为专项打击治理组信息表》报市烤烟收购秩序维护工作推进组。

(六)督查考核组

针对全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暨烤烟收购秩序维护工作情况成立督查考核组,组成人员由工作专班从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乡(镇、街道)抽调人员组成。

三、各协作部门的职责

各成员单位及抽调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暨烤烟收购秩序维护工作专班的安排和调度,做到严格执法、保障有力,积极主动投身到维护烟叶收购秩序工作中,妥善处理收购工作中突发的各种纠纷和矛盾,严厉打击烟贩、烟霸、扰乱收购秩序、非法收购、运输烟叶等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市烟叶收购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一)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对全市烤烟收购秩序维护及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流动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主要对收购期间各栽烟乡(镇、街道)、烟叶站(点)的收购秩序维护、各工作单位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开展检查、督促、考核,定期将督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二)市公安局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烤烟收购秩序的维护,严厉打击强买强卖的烟贩烟霸,牵头巡查全市烤烟收购秩序(全年不少于3次),负责迅速处置烤烟收购、流动工作中发生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从严从重打击非法囤积、经营、运输烟叶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宣威烟草公司(烟草专卖局)工作职责

负责依法打击擅自收购、私自囤积、非法经营、无证运输烟叶的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处理各检查点查获、移交的涉烟案件,收集全市各乡(镇、街道)烟叶外流情况及烟叶收购秩序情况,并及时向工作专班报告,全力维护烤烟收购秩序,保障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四)栽烟乡(镇、街道)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行政区域内烤烟收购秩序、烟叶外流负直接责任,参与行政区域内烟叶收购秩序协调维护,协调处置收购期间行政区域内烟叶站(点)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确保行政区域内烟叶收购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其中,涉及重点关注区域的乡(镇、街道)应主动作为,发挥基层治理优势,积极投身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中,全力维护烤烟收购秩序。

(五)高速公路警务站工作职责

高速公路警务站检查点24小时开展巡逻检查,对过往车辆一一进行检查登记,对擅自收购、私自囤积、非法经营、无证运输等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缉,及时将涉烟案件移交宣威烟草公司(烟草专卖局)依法处理,刑事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全面掌握高速公路沿线烟草专卖品非法流通情况,及时向工作专班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六)机动巡查组工作职责

机动巡查组视实际情况实行不定时巡逻稽查,根据情报线索流动巡查,坚决肃清辖区非法收购、囤积、贩运、倒卖、无证运输烟叶等各类烟叶违法行为。

(七)机动专项整治组、涉烟违法行为专项打击治理组及督查考核组工作职责

机动专项整治组负责对所在乡(镇、街道)辖区内重点领域烟叶外流情况及烟叶收购秩序维护情况进行专项整治;涉烟违法行为专项打击治理组负责对所在乡(镇、街道)辖区内的涉烟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发挥基层治理优势,推动情报共享;督查考核组负责对机动巡查组及机动专项整治组、涉烟违法行为专项打击治理组、高速公路警务站检查工作进行考核督查,对机动专项整治组烟叶收购秩序维护情况和烟叶外流整治成果进行验收,确保整治工作出实效、有成果。

(八)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市纪委市监委负责对烤烟收购期间各栽烟乡(镇、街道)及派出所、烟叶站(点)参与收购、收购秩序维护、各机动巡查组人员的违纪违法和举报投诉等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全市烤烟收购秩序协调维护工作,参与、协调和处置收购、巡查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对全市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严厉打击。

四、收购秩序维护经费

为确保全市各栽烟乡(镇、街道)烤烟收购工作秩序平稳,保障有力,经市烤烟收购秩序维护工作专班研究,决定对全市4个机动专项整治组、11个重点关注区域、3个高速公路警务站检查点、21 个栽烟乡(镇、街道)按收购量和相关工作需要拨付相应收购秩序维护经费。

(一)收购秩序维护经费

1.收购量在3万担以下栽烟乡(镇、街道)16个,每个栽烟乡(镇、街道)拨付经费2万元,每个栽烟乡(镇、街道)派出所拨付经费1.5万元。

2.收购量在3万(含)—10万担栽烟乡(镇、街道)3个,每个栽烟乡(镇、街道)拨付经费3万元,每个栽烟乡(镇、街道)派出所拨付经费4万元。

3.收购量在10万担及以上栽烟乡(镇、街道)2个,每个栽烟乡(镇、街道)拨付经费5万元,每个栽烟乡(镇、街道)派出所拨付经费5万元。

(二)组织工作经费

1.高速公路警务站检查点3个,其中热水镇黎山公安警务站检查点拨付经费24万,宝山警务站检查点(含来宾海河服务区检查点)拨付经费24万。

2.机动专项整治组4个,由督查考核组对其责任成果进行验收后,视验收成果情况拨付经费,每个拨付经费不超过10万元。

3.全市重点关注区域11个,每个拨付经费4万元。

五、有关要求

(一)时间要求

收购点秩序维护时间从收购开始至收购结束。全市3个高速公路警务站检查点对过往车辆开展全天候24小时检查。各机动巡查组从2024年8月15日开始至曲靖市烟叶收购结束期间,视工作情况开展不定时稽查,严厉打击烟叶非法经营和非法流通行为。待收购工作结束,圆满完成2024年收购工作任务后,工作专班自动解散。

(二)工作要求

一是必须在市烤烟收购秩序维护工作专班的组织下统一开展工作,由牵头单位组织实施。二是各机动巡查组小组和警务站检查点成员务必全天候24小时开展不定时稽查,严厉打击烟叶非法经营和非法流通行为。务必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积极主动服从市烤烟收购秩序维护工作专班的安排和调度,并留存检查记录、交接班台账等痕迹记录备查。三是务必严格执法,对擅自收购、非法运输烟叶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严禁出现收购秩序混乱、烟叶外流严重的情形。

(三)督查和考核要求

督查频率按三天一轮对机动巡查组、机动专项整治组、涉烟违法行为专项打击治理组、高速警务站、重点区域整治进行考核督查,同时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考核,督查考核组每周一将上周督查结果上报工作推进组。

1.对机动专项整治组和涉烟违法行为专项打击治理组烟叶收购秩序维护情况、涉烟违法打击情况、烟叶外流整治成果进行验收,并视验收成果情况拨付经费;

2.出现收购秩序混乱、烟叶外流情形严重的乡镇(街道),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同时调整2025年烤烟种植计划和合同数量,并视情况扣减对相关责任单位拨付的经费10000元;

3.各单位工作人员出现徇私舞弊、以权谋私、赌博、酗酒等行为的,出现一次扣减经费20000元,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4.出现执法不严、打击不力、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情形以及为非法经营或非法运输烟叶等违法行为提供便利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处理。

(四)经费使用要求

为确保烤烟收购秩序维护工作取得实效,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要合理安排烤烟收购秩序维护费,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

宣威市栽烟乡(镇、街道)涉烟违法行为专项打击治理组信息表

乡镇(街道)名称

组长

联系方式

备注






















2

宣威市2024年烤烟收购秩序维护

组织工作经费安排

总金额

(万元

市纪委市监委

收购秩序维护费5

5

市委政法

收购秩序维护费5

5

市政府办公室

收购秩序维护费5

5

市人民法

收购秩序维护费6

6

市人民检察院

收购秩序维护费6

6

市公安

收购秩序维护费20万、市经侦大队5万、网安大队5万、黎山公安检查站24

54

市公安

(交警大队

收购秩序维护费10万、宝山检查站(含来宾海河服务区)24

34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购秩序维护费5

5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收购秩序维护经费5

5

热水镇

收购秩序维护费5万、机动专项整治组20万、热水派出所5万、重点区域16

46

板桥街

收购秩序维护费5万、机动专项整治组10万、板桥街道派出所5万、重点区域8

28

落水镇

收购秩序维护费3万、机动专项整治组10万、落水

派出所4万、重点区域4

21

务德镇

收购秩序维护费3万、务德派出所4

7

倘塘镇

收购秩序维护费3万、倘塘镇派出所4万、重点区域4

11

政策解读:宣威市2024年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暨烤烟收购秩序维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