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和云南省部署要求,杨柳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宣威市杨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现已完成编制,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本着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现将《规划》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4年09月30日起至2024年10月29日止,为期30天。
二、公示方式
宣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xw.gov.cn
三、意见建议收集途径
电子邮箱:1078174128@qq.com
通信地址:宣威市杨柳镇人民政府
邮编:655421
(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宣威市杨柳镇国土空间规划意见建议”字样;征求意见稿中图片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杨柳镇人民政府联系。)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1:《宣威市杨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起草说明
附件2:宣威市杨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稿.pdf
杨柳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
附件1
《宣威市杨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等文件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作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杨柳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实现产业兴镇、文旅强镇的目标,宣威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宣威市杨柳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宣威市杨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如下:
一、起草目的
杨柳镇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宣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细化落实,是对一定时期内杨柳镇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等工作作出的具体安排,是指导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制定国土空间发展政策的空间蓝图,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编制详细规划的法定依据。
二、编制依据
编制《规划》的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云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
三、成果编制
按照杨柳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部署,2024年3月组织技术单位调研团队开展了座谈、访谈、实地调研。通过座谈、走访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向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及社会公众深入了解镇域发展实际与空间诉求,结合工作需求开展实地踏勘。整理基础数据和资料,综合分析现状特征,研判存在问题及风险,基于基础研究成果,衔接上级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明确杨柳镇发展定位及目标,明确规划编制重点。
四、主要内容
(一)落实上级规划部署和主体功能定位的相关要求,结合发展阶段和特点,统筹考虑区位交通、社会经济、资源禀赋和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杨柳主体功能定位。
(二)落实上级规划指标和管控要求,严格落实上级规划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规模、位置和具体管控要求,实行刚性传导。
(三)落实《宣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分区,进一步划分至二级规划分区,中心镇区划分至三级规划分区。优先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各类项目,根据杨柳镇发展定位、发展需求及存在的问题,明确全域国土空间利用的重点和方向。
(四)制定全域国土空间布局优化方案,确定各类用地的具体空间位置,细化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名录。
(五)落实上级及相关规划、乡村振兴等相关要求,结合杨柳镇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统筹产业布局。
(六)构建城乡生活圈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合理布局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防疫和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明确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要求,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工作,按照上级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和修复类型、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空间范围以及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
五、公示日期
现按照相关要求,《规划》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9日(为期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