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宣威市杨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稿)公示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4-09-30 15:27

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和云南省部署要求杨柳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宣威市杨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现已完成编制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实施性本着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规划》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40930日起至20241029日止为期30天。

二、公示方式

宣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xw.gov.cn

三、意见建议收集途径

电子邮箱1078174128@qq.com

通信地址宣威市杨柳镇人民政府

655421

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宣威市杨柳镇国土空间规划意见建议字样征求意见稿中图片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杨柳镇人民政府联系。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1:《宣威市杨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起草说明

附件2:宣威市杨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稿.pdf

杨柳镇人民政府

2024930


附件1

《宣威市杨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等文件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作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杨柳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实现产业兴镇、文旅强镇的目标宣威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宣威市杨柳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宣威市杨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如下:

一、起草目的

杨柳镇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宣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细化落实,是对一定时期内杨柳镇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等工作作出的具体安排,是指导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制定国土空间发展政策的空间蓝图,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编制详细规划的法定依据。

二、编制依据

编制《规划》的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云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

三、成果编制

按照杨柳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部署20243月组织技术单位调研团队开展了座谈、访谈、实地调研。通过座谈、走访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向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及社会公众深入了解镇域发展实际与空间诉求,结合工作需求开展实地踏勘。整理基础数据和资料,综合分析现状特征,研判存在问题及风险,基于基础研究成果,衔接上级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明确杨柳镇发展定位及目标,明确规划编制重点。

四、主要内容

(一)落实上级规划部署和主体功能定位的相关要求,结合发展阶段和特点,统筹考虑区位交通、社会经济、资源禀赋和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杨柳主体功能定位。

(二)落实上级规划指标和管控要求,严格落实上级规划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规模、位置和具体管控要求,实行刚性传导。

落实《宣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分区,进一步划分至二级规划分区,中心镇区划分至三级规划分区。优先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各类项目,根据杨柳镇发展定位、发展需求及存在的问题,明确全域国土空间利用的重点和方向。

(四)制定全域国土空间布局优化方案,确定各类用地的具体空间位置细化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名录。

(五)落实上级及相关规划、乡村振兴等相关要求,结合杨柳镇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统筹产业布局。

(六)构建城乡生活圈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合理布局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防疫和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明确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要求,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工作,按照上级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和修复类型、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空间范围以及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

五、公示日期

现按照相关要求,《规划》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930日至20241029日(为期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