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于2024年6月15日(星期六)上午10时30分举行政策吹风会,就近日出台的《宣威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作政策解读,并答记者问。
【宣威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为进一步优化宣威市城区客运市场环境,推动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最大限度保障乘客、从业者和经营企业合法权益。6月13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宣威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请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从政策出台的背景、编制依据和下步工作举措等方面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宣威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编制依据
一是目前使用的计价器计价收费体系滞后,运价收费体系不符合当前的社会发展,巡游出租汽车使用的计程计价设备老旧,从正式投入使用以来,已近11年之久,机身破损严重,处于必须更新的节点。该设备使用油运价格联动的计价收费体系,根据油价的涨跌,表外收取燃油附加费,存在收费不规范、不统一的情况,容易引起司乘纠纷,服务质量难以提升,给整个营商环境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调整宣威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二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客运领域新能源汽车体量变大。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厅的相关政策,按照《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宣政发〔2018〕308号)的要求,扩大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全面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电动化,2018年以后新增或更新的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随着电车的逐步增加和使用,上级部门下发《2021年度农村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表明国家财政拨付燃油补贴的时代已成为过去,燃油补贴的衍生物—燃油附加费自然也要有所变更。三是引导从业人员主动使用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随着新能源汽车的不断增加,燃油汽车逐步减少,油车和电车之间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竞争,为消除现有矛盾引发的不必要维稳隐患,需要一套具备前瞻性、可行性的计价方案,方案既要保证乘坐率,又要保证从业人员的收入,还要保证群众满意度,还能兼顾公司和主管部门的管理。新方案的施行有助于计价收费体系的建立,有助于让从业人员自己比较使用不同燃料潜在运营成本的差异,实现客运领域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目的。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取消燃油附加费。
燃油附加费是为应对国家石油价格改革对出租汽车行业影响而采取的临时性措施,为适应当前的社会发展,结合国内其他城市的做法,此次调整取消燃油附加费。
(二)调整运价收费体系。
1.调整起步里程:起步里程由现行的2.5公里,调整为2公里。
2.调整起步价:起步价由现行白天(06:01—22:00)起步价6元,调整为5元;晚上(22:01-次日06:00)起步价7元,调整为6元。
3.调整超起步里程费用:白天1.6元/公里,调整为1.85元/公里,晚上1.9元/公里,调整为2.15元/公里。
4.调整等候费:根据乘客要求,需要出租车等候的,5分钟内(不含5分钟)不收费,超出部分,每等候5分钟(含5分钟),等候费由现行的白天表内加收1.6元/5分钟,调整为1.8元/5分钟,晚上1.9元/5分钟,调整为2.1元/5分钟。
5.调整单程行驶里程,由现行的6公里,调整为5公里。
6.调整返程放空费:超单行里程的,超过部分由现行的白天表内加收0.8元/公里,调整为0.9元/公里,晚上表内加收0.95元/公里,调整为1.05元/公里。
三、下步工作举措
一是强化工作落实。宣威市各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落细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宣传力度。宣威市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出租汽车企业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按照新的运价标准收费。及时公示调整后的运价标准,提示市民和外地游客放心乘车。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宣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将采取日常巡查执法与集中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中心城区出租汽车市场监管力度,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拒载、议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