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是国家和地区综合实力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提高全市人民健康素质,加快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根据省、曲靖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全民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把宣威市打造成云南现代农业强市、省际间节点城市和中国火腿美食文化名城的发展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全民健身条例》,强化公共体育服务和管理职能,建立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社会文明和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实现全民健身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推进体育事业和社会事业融合发展。找准户外旅游、休闲与体育业态关联,以组织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项目为依托,以曲靖市建设国际高原体育城为契机,加大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投入,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各种体育基础设施。面向群众、形势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生活化、社会化程度明显提升,全民健身组织更加健全,人才队伍不断加强,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服务领域大幅拓展,全民健身知识更加普及,健身科学化水平有较大提升。覆盖城乡的设施完备、组织活跃、活动丰富、管理高效、保障有力的具有宣威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城乡居民的体育健身意识和健身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群众身体素质稳步增强,体育消费意识不断增强,体育产业不断壮大。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大多数人的基本生活方式。培育发展健身团队和个人典型,弘扬讲规则、讲公平、讲团结、讲奋进的体育文化。每周参加1次以上锻炼活动人数达到70万人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0万人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不低于92%。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合格率达97%以上,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不断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比例。
(二)改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十三五””期间,力争2018年9月完成宣威市体育中学教学、训练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并投用招生。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在城区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全民健身中心3个,11人制标准足球场4块,5人制或7人制足球场30块,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拼装式游泳池。继续组织实施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项目工程,争取完成我市“十二五”期间未实施的15个乡(镇)、112个行政村(居委会)“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项目,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实现全覆盖,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基础健身设施覆盖率达100%。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等闲置资源改造体育健身场地,建设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基础设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6平方米。落实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提高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使用效率,创造条件将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率达80%以上,为全民健身活动奠定良好的基础条件。
(三)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充分发挥群众体育组织、场地的功能作用和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的影响、带动作用,在大力普及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等传统体育项目的同时,不断发展民族健身操(舞)、健身气功、射弩、陀螺、武术等少数民族体育,弘扬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农闲和节假日因地制宜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各种健身活动,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常态化、大众化开展。
(四)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群团拉动、协会带动”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群众体育组织。成立宣威市体育总会,在现有协会的基础上新成立游泳协会、网球协会、围棋协会、乒乓球协会、羽毛球协会,健全完善体育协会的管理机制,大力发展乡级体育组织,加强社区体育健身站(点)建设,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推动社会体育发展。
(五)培养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服务、引领作用,选拔培养高素质体育骨干队伍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完善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机制,““十三五””期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5名,一级、二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分别达到70名、130名、1700名;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培育全民健身骨干,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队伍。
(六)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引导和促进体育健身消费,城镇居民体育消费明显增加,形成规范有序的大众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发展一批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体育旅游品牌。
三、主要措施
(一)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按照《国家实施精准扶贫开发工作规划》,积极争取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合理利用户外资源、公园等公共绿地,科学布局各种体育设施,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就便开展健身活动需求,对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满足老年人、残疾人健身活动的需求,全面拓展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站(文化中心)体育服务功能,推进全民健身示范点建设。
(二)深化体育体制改革
推进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政府和社会的事权划分,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体育行政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贯彻国家体育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体育方面的政策性措施办法和发展规划,依法加强管理和提供服务上来,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活动、举办赛事,加强教练员、运动员队伍的建设,科学布局业余训练项目,提高业余训练水平,推动竞技体育发展。
(三)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1.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总体要求,坚持活动与建设并举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工作,创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身体素质。着重抓好三个环节,即建设好群众身边的场地,健全群众身边的组织,开展好群众身边的活动。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2.加快体育组织的发展和社会化进程。大力推进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建设,建立指导高效、富有活力的社会体育组织网络,培育多层次、不同规模的全民健身团队,加强公共体育服务管理,形成多元联动的格局。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从2016年起,坚持每年举办两期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每年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00人。认真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完成其它级别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送培任务,重点培训足球、游泳、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社会需求量大、覆盖人群广的运动项目的指导和志愿者服务人员,通过各种培训,不断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提高社会指导员和志愿者的整体素质。
4.推进健身指导服务更加便民化。进一步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用好国民体质健康监测数据,大力推广《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和各体育项目《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加强对健身运动的指导,推广简便易行、适合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特点和体质状况的体育健身方法,推广兼顾专业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健身方案、运动处方,宣传、推广健身常识和理念,引导群众科学健身。
5.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加强学校体育教学,将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学的重要内容,保证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体育活动时间,养成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二是农村体育以乡(镇)为重点,结合我市农村实际,因地制宜、小型多样、科学文明地开展农民喜爱的体育活动,丰富农民的体育文化生活。三是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充分发挥自然区位优势,健全体育组织、完善体育设施、建立全民健身站(点),开展经常性体育活动。四是加快发展足球运动,建设足球场地纳入全市总体规划,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坚持每年组织举办全市性足球赛事,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推动足球运动成为群众普遍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
(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1.全民健身活动要坚持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重点突出健身性、参与性,趣味性,不断创新体育健身活动的形势和方法,研究创新全民健身网络服务内容,提高活动社会化、生活化、科学化水平,传承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
2.文体广旅局等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和策划开展好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活动、宣威市“第七届”运动会、每年“元旦”穿城赛跑活动、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和职工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等体育赛事。大力支持各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体育协会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加强对广场、公园和节日体育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引导公众科学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五)着力打造体育品牌
大力开拓健身娱乐市场和体育旅游,结合中国·宣威火腿美食旅游文化周活动,重点组织好自行车、徒步走等参与面广的体育比赛活动,着力打造陀螺、射弩等民族浓郁的体育赛事活动品牌。充分认识和把握体育无形资产的价值,发挥体育中介组织的纽带作用,促进体育资产与市场结合,推动体育事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四、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成立宣威市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构,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全民健身督促、落实、检查等长效机制。坚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市人民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及时解决推进实施计划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把全民健身事业作为改善民生、推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精神文明创建体系,纳入改善民生的目标任务,在规划、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二)经费保障。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坚持把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保障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经费投入。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返还我市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业。逐步采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购买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全民健身事业,鼓励捐赠和赞助资金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三)宣传保障。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的宣传作用,搭建“互联网+”宣传平台,普及体育健身知识,推广科学健身项目和方法,倡导健身生活方式,促进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逐年增加。在全民健身日、节假日和各种体育赛事活动等时间节点,多形势、多渠道宣传一些好的典型和做法,充分发挥体育在人格培养、传播文化、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贡献力量。挖掘有一定影响力、乐于助人、具有相应综合素质的宣威本土全民健身活动团队和领军人物,树立健康形象,激发公益服务和参与健身活动热情。
(四)法制保障。树立法制观念,依法治体、依法行政,梳理全民健身领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保障全民健身事业健康发展。组织落实好国家关于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的规定,把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建居民区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计建造体育健身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体育场地设施或挪作他用。逐步建立健全执法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全民健身领域执法和检查工作。加强对经营性体育场所的监管,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人才保障。加大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国民体质监测人员、志愿者等人员的培训、培养力度,增强服务大众的能力和水平。重视培养健身气功、民族健身操等参与面广、需求量大的健身项目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完成国家级和一、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送培任务,发挥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能,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五、组织实施
(一)本实施计划由市文体广旅局牵头,会同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共同组织实施。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卫计、农业、老龄、民侨、残联和行业体育协会等有关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措施,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实施。
(二)对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人民政府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三)市文体广旅局要切实加强对实施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指导,建立健全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工作机制和奖励机制,于2019年对实施情况进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