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宣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需求调查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发展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拟对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以上群体,不设收入、财产限制,提供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为加快发展宣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面摸底调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需求情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公开征询社会各界意见。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通过下载附件填写问卷(自有住房市民无需填写),发送至电子邮箱:314461251@qq.com。调查问卷填写期限为9月23日至30日。问卷调查结果将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感谢您的参与!
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