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财政所: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办发〔2021〕28号),根据《曲靖市民政局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曲民〔2025〕59号)《曲靖市民政局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水平的通知》(曲民〔2025〕60号)文件要求,决定自2025年7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标安排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5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统一提高到744元/人·月。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5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统一提高到6720元/人·年。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1.基本生活标准。2025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全市统一提高到968元/人·月。
2.照料护理补贴标准。2025年,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全市统一标准提高如下: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全市统一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1035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518元/人·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311元/人·月。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全市统一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187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109元/人·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62元/人·月。
(四)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2025年,集中养育儿童保障标准提高到2010元/人·月,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提高到1370元/人·月。
(五)执行时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及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二、提高补助水平安排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2025年7月1日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9元,达到508元/人·月。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2025年7月1日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如下:A类保障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6元,达到560元/人·月;B类、C类保障对象人均补助水平保持不变。
三、工作要求
(一)迅速行动,按时完成。市民政局按相关要求于6月30日前完成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提标工作,并将新制定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同步录入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
(二)加强资金监管,统筹使用好资金。要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24〕2号)有关要求,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消化力度,加快预算执行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提高补助水平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共同承担。
(三)加强工作协调,按时足额发放资金。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工作的协调对接,强化信息共享,做好资金测算,科学合理简化资金审批、拨付手续,有效减少低保金发放的中间环节,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保持资金发放渠道通畅,做到按月足额发放各项救助资金,并使用“一卡通”发放社会救助金,实时掌握资金各环节动向,对资金进行全程监控。
请各乡(镇、街道)做好提标和补助水平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附件:宣威市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宣威市民政局 宣威市财政局
2025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救助类型 | 市统一标准 | 执行时间 | |
最低生活保障 | 城市低保 | 744元/人·月 | 2025年7月1日起 |
农村低保 | 6720元/人·年 | 2025年7月1日起 | |
特困人 员救助 供养 | 基本生活补助 | 968元/人·月 | 2025年7月1日起 |
照料护理补贴 | 集中供养 一档:1035元/人·月 二档:518元/人·月 三档:311元/人·月 | 2025年7月1日起 | |
分散供养 一档:187元/人·月 二档:109元/人·月 三档:62元/人·月 | 2025年7月1日起 |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 集中养育儿童保障标准 | 2010元/人·月 | 2025年7月1日起 |
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 | 1370元/人·月 | 2025年7月1日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