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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运行情况的通报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5-01-23 17:2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宣威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工作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和曲靖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门户网站运行及政策解读情况。第四季度,市政府门户网站运行正常。全市各部门共发布政策性文件4个,均及时进行了政策解读,政策解读率100%,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发布,总体情况较好。

(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目前,全市在“全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中报备的政务新媒体12个,其中,微信公众号7个、新浪微博2个、抖音短视频2个、微信小程序1个。部分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不同程度存在表述不规范情况,已按上级要求“当日清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开内容存在严重表述错误和隐私泄露风险。宣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的信息“2024年下半年优抚补助发放公示审批表及名册”,未对大量身份证号码进行脱敏处理,存在重大隐私泄露风险。

(二)法定主动公开不及时。市教育体育局未及时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2024年度“义务教育阶段”领域的招生实施方案、录取情况及录取结果,多次催报一直未提供,导致市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义务教育”栏目更新信息不及时。

(三)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报送不及时、不规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经开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工作部门每年度2月份前必须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且在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发布。截至目前,虹桥街道、板桥街道、乐丰乡、普立乡、宝山镇、羊场镇、东山镇、阿都乡、海岱镇、宣威经开区管委会、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信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18个部门(单位)一直未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请认真做好自检自查,未按时报送或报送不规范,年底政务公开考核将进行扣分处理。

(四)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宣威市卫生健康局主办的“健康宣威”微信小程序,因超过2周未更新信息,被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报为“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五)信息发布审核流于形式。报送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编报单位均按要求填报审批表,但审批过程存在不实不细的情况,部分单位未对所提供信息进行合法性保密审查,文字校对把关不细致,内容出错率较高。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定人定岗定责,认真对照政务新媒体检查考核指标,细致做好内容发布审核、运行维护和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要进一步清理整合功能相近、效能不高的政务新媒体,提高集约高效管理水平。

(二)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责任。各信息编报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先审后发,从严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内容严谨规范,坚决杜绝严重表述错误。

(三)认真抓好问题排查整改和反馈。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自检自查,对曲靖市政府办公室、宣威市政府办公室反馈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请本次通报涉及的乡镇(街道)和部门高度重视,特别是未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或报送不规范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及情况整改报告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

(此件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