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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5-01-07 11:16

宣威市委、市政府: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规定》及省、曲靖市、宣威市相关文件要求,宣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专题学习。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4版)>的通知》(宣政办发〔2024〕145号)中涉及农业农村局的1项(《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的制定),5月14日由中共宣威市委宣威市人民政府以宣发〔2024〕1号文印发。《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中涉及农业农村局的2项(《宣威市2023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加快生猪屠宰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完善并落实依法行政制度。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率和报备及时率达100%,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形。一般性政策文件清理入库上报1件(《宣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宣威市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办法>的通知》(宣农发〔2023〕9号)。10月上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体系材料、11月上报法制督查材料。根据《曲靖市市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法实施办法》开展述法。切实重视社会评议,专题研究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工作,员工答题测试,微信群宣传安排。

法制审查。项目合法性文件审查6个(《宣威市硒鲟文化特色旅游小镇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宣威富硒标准制定及富硒规划编制服务合同》《宣威市政府与隆平高科合作协议》《隆平高科宣威玉米制种基地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宣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宣威市马铃薯种薯研发中心股权转让的请示》《宣威优质农副产品进京直通车项目合作协议》)。招投标公平性竞争审查6个(《北大荒(宣威)马铃薯制种基地气调冷库》《复兴街道共建产业园配套项目》《文兴乡肉牛养殖基地项目》《务德镇沪滇协作产业园》《宣威市龙洞河蔬菜基地种植项目》《东山镇恰德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第二期)》)。对农业农村局制发的文件合法性审查。

(二)农业执法

执法主体及人员清理。按照《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1号)和宣威市司法局的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清理,现持有执法证的人员170个。将执法人员的信息、执法程序、执法流程图进行公示。

权责清单。按照2020年农业农村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行政处罚207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检查55项。

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按照《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部分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宣政发〔2024〕110号)。农业农村局赋权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处罚事项1项(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进行指导。

“三项制度”落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制定综合查一次清单。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清单和“一案三书”工作制度的通知》(云农规[2023]2号)采取包容审慎态度,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监督指导学习法律法规。免予处罚2件。

突出执法监管整治重点。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地纠纷和假劣农资等热点难点,以及磷化铝(蚴子药)、长江禁渔、沼气池及畜禽粪污池安全等集中整治重点,防止坑农害农不法侵害事件发生,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农业行政处罚案件7件,其中种子1件、渔业1件(检察院移送)、农药5件。办结投诉件3件、市长热线件1件。

案卷评查。参加省农业农村厅专门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按照司法局要求报送评查案卷,没有出现不合格案卷。宣威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诉讼案件0件。2024年出现土地承包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形成复议材料转司法局上报曲靖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执法培训。参加7月9日至13日省农业农村厅专门组织的执法培训,宣威农业农村局作了专题培训。对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打击以订单农业为名的坑农害农案例、2024年农业行政执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农业执法行刑衔接包容典型案例》和《农业行政案件评析》等进行重点学习,视频学习行政复议庭审活动1次,执法人员进行网上学习。

执法监督。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机构、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成效。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农业执法六条禁令”,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教育管理,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素质,形成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氛围。严把立案审批、处罚审查、集体讨论、执法监督和案卷归档备查,案件处理具有公平性、合理性和一致性。建立完善执法责任、限时办结、错案追究、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等制度,做到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条款准确、处罚适当,避免因执法不当引发的群众信访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认真落实《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4号),依法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农业综合执法队办理的案件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做好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按照上级要求,对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要求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及专项整治。一是跨领域执法还没有实现整合,法律法规学习不足。因机构改革原因,人员调整没有真正彻底到位,依然还是各块做各块的,没有实现真正整合。二是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服装穿着不规范,日常服装与执法服装混搭。2022年统一订购执法服装30套。执法时统一、规范着装。三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不及时,行政处罚案件办结后,办案人员未及时将案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过去执法人员往往习惯于依赖法规股人员的录入,2024年的执法案件已经全部录入。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待机构改革后,执法信息的录入全部移交执法队。四是案件(法制)审核质量还需继续提高。多年来,农业案件法制审核基本做到一个标点、字句都不放过,对每个案件的审查有案件审查表。将来继续加强学习,提升法律素养。

加强农业调解。调解农资纠纷36件,通过自愿、合法、公平公正、公序良俗、高效便民的调解原则,有效化解农资销售与农资使用等纠纷,培育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农户和经销商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

(三)普法守法

明确目标,健全责任制。按照《宣威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开展八五普法。制定《2024年宣威市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普法依法治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目标明确,任务具体。

加强普法学习宣传。制定普法责任“三单一书”清单,加大种子、农药、薄膜、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江禁渔、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宅基地、农村环境、畜牧和乡村振兴等农业法律法规宣传。面向执法和管理(服务)对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及现场培训等方式,开展种子假劣识别、农药经营、磷化铝正确使用、诚信经营、打击非法集资、三资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宪法等普法宣传8次。在《法治宣威》电台栏目制作《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访2期。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994户。撰写普法及法治信息24条,被信用中国网采纳2条。

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加强宣传培训,对农资经营户进行法规宣传。制作法治专栏1块、电子显示屏宣传1块。

(四)行政审批

宣威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事项13项,其中许可6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权限内猎捕水生野生动物审批,采集、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一级),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行政确认1项(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其他行政权力6项(执业兽医备案,乡村兽医备案,新兽药临床试验备案,规模养殖场(小区)备案,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理行政许可25899个。

(五)诚信体系和“双随机、一公开”、涉企检查

完成双随机年度检查计划3个。涉企检查备案表报送4次,录入检查信息280条。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数据填报。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业务素质有待提升。法制人员未经过正规系统的法制培训,多为短期培训。业务监督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普法任务艰巨。广大人民群众和农资经营户对法律法规知晓度尚不足,认识有偏差。宣传方式有待创新,内容需更丰富,投入需更大。

(三)监管难度大,执法力度不强。执法能力弱、缺乏监管设备、监管对象众多、资金和人员不足。人员老化现象严重,新知识接受度不高。部门之间执法协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综合执法改革需要加大推进力度。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宣威市农业农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统筹协调,权责一致,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制定法治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为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强对党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法治建设领导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依法治农工作的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述法、约谈、督查调研制度。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党组会会议每年听取2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人员不足问题,法规股人员进行调整。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三会一课、干部职工学习大会等形式,用好“学习强国”等平台载体,加强学习教育,加大政策宣传和形势教育力度。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农业法制,严格执行农业执法程序规定,做好法制审核。降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数量。

(二)完成普法任务,加大宣传力度。

(三)加强行政审批,及时录入相关信息。

(四)深化执法改革力度。深入贯彻农业执法改革总体部署,以“机构设置、队伍组建、人员划转、执法保障、执法监管”六个到位,真正实现整合的农业综合执法。改善执法装备条件,创新执法培训方式,提升素质能力。完善农资经营规范化建设。

(五)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涉企检查和信用体系等工作。

宣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