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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脱贫户(监测对象) 肉牛养殖一次性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4-11-14 11:22

一、政策背景介绍

由于肉牛养殖规模不断扩大,大量低价进口牛肉进入市场,对本地肉牛价格造成了冲击,肉牛价格持续走低。为促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降低肉牛价格下行对脱贫户(监测对象)因饲养肉牛而导致收入减少甚至返贫的风险,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做好云南省推进肉牛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一条措施,即在过渡期内,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筹使用衔接资金对2024年以来因市场价格波动大、导致增收困难的脱贫养殖户(含监测帮扶对象)分类给予一次性奖补,降低因价格大幅下降导致的返贫风险。宣威市严格贯彻落实省、曲靖市的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出台了《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脱贫户(监测对象)肉牛养殖一次性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发〔2024〕179号)。

二、政策要点梳理

1.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资金,概算1500万元,按实际发生兑付。

2.补助标准。对全市从事肉牛养殖的脱贫户(监测对象),每饲养1头肉牛(除基础母牛外),给予养殖户一次性补贴400元;每饲养1头基础母牛,给予养殖户一次性补贴500元。上述两项补助合计,监测帮扶对象每户一次性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0元,超过10000元的按10000元予以补助;其他脱贫户一次性补贴资金最高每户不超过6000元,超过6000元的按6000元予以补助。

三、具体影响分析

对养殖户的影响:提高养殖积极性,增加经济收入。奖补政策为脱贫户(监测对象)中肉牛养殖户提供了额外的资金支持,降低了养殖成本和风险,如,1头肉牛给予一次性补贴400元,1头基础母牛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养殖户的经济收入得到一定提高,让养殖户更有动力扩大养殖规模,增加养殖数量.

对肉牛产业的影响:奖补政策有利于吸引更多的脱贫户(监测对象)投身肉牛养殖行业,推动肉牛产业的规模化发展,稳定肉牛市场,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市场“一哄而上、一哄而下”的盲目性弊端。

对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肉牛养殖产业的发展能够带动当地饲草料种植加工、兽药生产销售、畜产品加工等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创造就业岗位,有效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压力,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四、实施细则与流程

(一)农户申报。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在2024年11月22日前到村(居)委会实事求是申报肉牛养殖情况,并如实填写申报表。

(二)村级核查

各行政村(社区)由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员以及村防疫员组成核查组,于2024年11月30日前对行政区内所申报的肉牛和基础母牛养殖户进行全覆盖核查,核查时减少的牛头数同步减少,核查时增加的牛头数不予增加。

所有肉牛和基础母牛均需现场清点并佩戴耳标〔佩戴耳标由防疫员操作,耳标由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到市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取〕,如实填写核查表,并在村(居)委会和养殖户所在村(居)民小组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核查表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三)乡级验收

各乡镇(街道)成立项目验收组,于2024年12月8日前对行政区内饲养肉牛、基础母牛申报户数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耳标比对和验收,要求项目涉及村民小组全覆盖,并如实填写验收表(附件3)。对验收不合格的行政村(社区)要求重新核查上报,直至与实际相符后将验收报告、村级核查表(附件2)原件和电子表格、乡级验收表原件、村级公示材料等资料整理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饲草饲料工作站,并形成请验报告,申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抽查验收。

(四)市级抽查验收

市农业农村局收到请验申请后,于2024年12月15日前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市级抽查验收。验收按随机抽取不少于50%的项目涉及乡镇(街道),抽到的乡镇(街道)按不少于2个行政村(社区)(不足2个的全覆盖),抽到的行政村(社区)按不少于5户(不足5户的全覆盖)的原则进行验收,抽验结束后如实填写市级抽查验收表(附件4)。

(五)项目资金兑付

经市级抽验合格后,市农业农村局商市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将补助资金兑付到户。

五、常见疑问与解答

1.养殖情况是否可以随时申报?

否,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必须在11月22日之前到所在村(居)委会如实填写申报表,11月22日之后不再办理申报不再纳入补贴范围。

2.村级核查主要核查什么?

核查牛是否为脱贫户(监测对象)本人饲养,是本人的给予记录并佩戴耳标,记录耳标号和牛头数。

3.对饲养牛较多的补贴对象是否能增加其补贴资金?

否,一头肉牛补助400元,一头基础母牛补贴500元,监测户单户最多补贴10000元(脱贫户单户不超6000元),超出部分不再补贴,但牛头数要按实际情况登记并佩戴耳标,防止牛“流动”到其他补贴对象。

4.我是甲乡镇脱贫户(监测对象)但我在乙乡镇从事肉牛养殖,我要到哪个乡镇申报?

要到乙乡镇申报,但需甲乡镇出具身份(脱贫户、监测户)证明。

5.耳标是否必须佩戴?

必须佩戴,佩戴耳标对牛健康生长无影响,各村(居)委会、驻村工作队员要积极宣传,对不配合佩戴耳标的由补贴对象在村级核查表上填写因个人不配合佩戴耳标自愿放弃申领补贴并签字。佩戴耳标是有利于补贴项目实施不走样,减少“借牛”领补贴的风险,确保发挥补贴政策效益最大化。

6.公示地点是否只在村(居)委会?

否,需在补贴对象所在村(居)委会和所在村(居)民小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举报电话为0874-7135114。

7.乡镇验收组的验收重点是什么?

乡镇(街道)在12月8日前对行政区内饲养肉牛、基础母牛申报户数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耳标比对和验收,要求项目涉及村民小组全覆盖,主要核对村级核查填写的牛头数与耳标号是否一致,不一致的按要求返回村级再落实,直至一致为止。

8.所有核查、验收要做到见牛、见耳标、见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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