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宣威市脱贫户(监测对象)肉牛养殖一次性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宣威市脱贫户(监测对象)肉牛养殖一次性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2024年11月11日第七届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宣威市脱贫户(监测对象)肉牛养殖一次性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结合宣威实际,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全市从事肉牛养殖的脱贫户(监测对象)按现有存栏数进行一次性奖补,降低肉牛价格下行对脱贫户(监测对象)因饲养肉牛而导致收入减少甚至返贫的风险,稳定全市肉牛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
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资金,概算1500万元,按实际发生兑付。对全市从事肉牛养殖的脱贫户(监测对象),每饲养1头肉牛(除基础母牛外),给予养殖户一次性补贴400元;每饲养1头基础母牛,给予养殖户一次性补贴500元。每户一次性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二、奖补实施程序
(一)农户申报
乡村两级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行政区内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在2024年11月25日前到村(居)委会实事求是申报肉牛养殖情况,并如实时填写申报表(附件1)。
(二)村级核查
各乡镇(街道)组织各行政村(社区)由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员以及村防疫员组成核查组,于2024年12月8日前以养户申报时间为节点对行政区内所申报的肉牛和基础母牛养殖户进行全覆盖核查,核查时减少的牛头数同步减少,核查时增加的牛头数不予增加。所有肉牛和基础母牛均需现场清点并佩戴耳标〔佩戴耳标由防疫员操作,耳标由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到市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取〕,同时,如实填写核查表(附件2),并在村(居)委会和养殖户所在村(居)民小组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核查表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三)乡级验收
各乡镇(街道)成立项目验收组,于2024年12月23日前对行政区内饲养肉牛、基础母牛申报户数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耳标比对和验收,要求项目涉及村民小组全覆盖,并如实填写验收表(附件3)。对验收不合格的行政村(社区)要求重新核查上报,直至与实际相符后将验收报告、村级核查表(附件2)原件和电子表格、乡级验收表原件、村级公示材料等资料整理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饲草饲料工作站,并形成请验报告,申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抽查验收。
(四)市级抽查验收
市农业农村局收到请验申请后,于2025年1月15日前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市级抽查验收。验收按随机抽取不少于50%的项目涉及乡镇(街道),抽到的乡镇(街道)按不少于2个行政村(社区)(不足2个的全覆盖),抽到的行政村(社区)按不少于5户(不足5户的全覆盖)的原则进行验收,抽验结束后如实填写市级抽查验收表(附件4)。
(五)项目资金兑付
经市级抽验合格后,市农业农村局商市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将补助资金兑付到户。
三、工作要求
为确保脱贫户(监测对象)肉牛奖补项目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相关领导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乡村两级要高度重视,组建对应的工作专班,认真发动脱贫户(监测对象)中的肉牛养殖户积极申报,并组织专门的力量进行清点核查,确保真核查、真核实;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肉牛市场动态,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和预警,引导养殖户合理安排生产和销售,避免盲目跟风扩产或恐慌抛售,培育壮大全市肉牛产业和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脱贫户(监测对象)肉牛养殖一次性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曲靖市关于推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有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脱贫户(监测对象) 肉牛养殖一次性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发〔2024〕179号)补充通知如下:
一、农户申报时间调整为 2024年11月22日前;村级核查时间调整为2024年11月30日前 ; 乡级验收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8日前;市级抽查验收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15日前。
二、其余内容和要求不变。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7日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脱贫户(监测对象)肉牛养殖一次性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推进肉牛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脱贫户(监测对象)肉牛养殖一次性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发〔2024〕179号)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全市从事肉牛养殖的脱贫户(监测对象),每饲养1头肉牛,给予养殖户一次性补贴400元,每饲养1头基础母牛,给予养殖户一次性补贴500元。上述两项补助合计,监测帮扶对象每户一次性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0元,超过10000元的按10000元予以补助;其他脱贫户一次性补贴资金最高每户不超过6000元,超过6000元的按6000元予以补助。
二、其余内容和要求不变。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5日
政策解读: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脱贫户(监测对象) 肉牛养殖一次性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