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宣威市2024年
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户以上)通硬化路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下达财政部提前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云交规划〔2023〕57号)、《曲靖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下达财政部提前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曲交规划〔2024〕2号)要求,现将宣威市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户以上)通硬化路建设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户以上)通硬化路建设项目由各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成立建设指挥部,建立健全项目实施责任制,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投资计划建设项目于2024年12月底前实施完成,保证投资计划执行到位,顺利完成年度考核指标和任务。
二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户以上)通硬化路可直接开展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报市行政审批局进行审批。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及《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原则上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整齐预制块3种形式,并同步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五小工程和排水设施。各单位在建设中可根据实际需求“宜宽则宽”,路面宽度受限路段,应按技术规范合理设置错车道(每公里不低于3个)。
三是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要根据职能职责,全面跟踪项目建设和资金运行,充分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加强对投资计划建设项目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紧盯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对每笔资金进行严格的事前、事中、事后管控,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专款专用。
四是市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投资计划要求,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督导,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帮助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及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计划执行进度等。若检查发现问题,要区别情况,采取通报、批评或收回、扣减、暂停安排项目、资金等处理措施。
附件:宣威市2024年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户以上) 通硬化路建设计划明细表.doc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 宣威市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户以上) 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