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
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
建设运行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和曲靖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2024年第一季度,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策解读情况。2024年一季度,全市各部门共发布政策性文件7个,均及时进行了政策解读,政策解读率100%,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发布,总体情况较好。
(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目前,全市在“全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中报备的政务新媒体13个,其中,微信公众号7个、新浪微博3个、抖音短视频2个、今日头条1个。部分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不同程度存在表述不规范情况,已按有关要求和时限完成整改。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的“宣威文旅”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把关不严,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在曲靖市第一季度通报中被列入“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名单,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宣威警方”、“宣威公安交警”抖音短视频更新不及时,多次被“开普云”监测系统提醒“即将逾期”,存在较大风险。
(二)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不及时。市财政局未及时报送“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扶贫资金管理”领域的信息,市民政局未及时报送“社会公益事业”领域的信息,市发展和改革局未及时报送“重大项目建设”领域的信息,市审计局未及时报送“审计公开”领域的信息,导致市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扶贫资金管理”“社会公益事业”“重大项目建设”“审计公开”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
(三)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报送不及时、不规范。2023年11月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认真编制报送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截至目前,仍有市审计局、市综合城市管理局未报送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市能源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格式不规范。
(四)信息发布审批走过场、流于形式。目前,报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编报单位均按要求填报审批表,但审批走过场、流于形式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单位未对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合法性保密审查,文字校对把关不细致,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已开通政务新媒体的单位,要严格压实监管责任,实行专人负责,认真对照政务新媒体检查考核指标,对本部门(系统)、本区域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全方位排查,细致做好常态化监管和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全市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要进一步清理整合功能相近、效能不高的政务新媒体,提高集约高效管理水平。
(二)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责任。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定人定岗定责,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登记备案制度、内容发布审核制度、日常监管维护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表述严谨规范。
(三)认真抓好问题排查整改。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有关要求,对曲靖市、宣威市政府办公室反馈的问题,要迅速认领及时整改,并举一反三做好自检自查自纠,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