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叶旭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宣威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局、办,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央、省、曲靖市属驻宣单位:
根据中共宣威市委《关于叶旭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党组字〔2024〕13号)精神,经2024年4月15日市人民政府党组(2024年第6次)会议研究决定:
叶旭军 任市行政学校校长;
何 俊 免去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何 跃 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李 准 免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陶 淑 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阳广云 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宋 超 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黄初向 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殷兆兵 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钱玉宪 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徐 平 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侯立平 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免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和永昌 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免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钱灿樟 免去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 攀 任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吕 霖 任市检验检测所副所长;
邱学孔 任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 敏 免去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挂职)职务。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