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宣威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宣各单位:
《宣威市残疾人服务保障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宣威市残疾人服务保障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曲靖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增强广大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残疾人服务保障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曲办通〔2023〕99号)精神,结合宣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关爱服务体系,全面实施残疾人服务保障三年行动,确保残疾人“应办尽办、应学尽学、应就尽就、应救尽救、应保尽保”,全力以赴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24年,实现残疾人“一人一档”信息化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应学尽学”;就业年龄段符合就业条件的“应就尽就”;有康复需求符合条件的“应救尽救”;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应保尽保”,进一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残疾群众根本利益,不断满足残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精准建档工程
建立全市残疾人信息共享平台,健全民政、人社、公安、医保、教体、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待遇衔接等长效机制,推进市、乡、村三级对残疾人“一人一档”的数字化动态管理。严格规范残疾人认定等级与残疾评定机构鉴定结果一致,进一步优化流程推进残疾人证“网上办”“窗口办”的一趟即办、随时可办、全省通办,落实跨省通办、代办、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确保“应办尽办”。
(二)实施就学保障工程
1.提高办学水平。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需求,推进包括学前康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2024年8月底实现全市特殊教育全覆盖。要求完善评价和安置机制,同等条件下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因身体残疾程度较重等原因不能入学的儿童少年纳入在籍学生管理,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要制定工作方案,确保送教上门每月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2—3课时,每生每学年不少于60个课时。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拒绝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确保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
2.创新办学模式。教体、残联等部门要协调指导市特殊教育学校与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福利院、残疾人康复医疗机构等合作开办教学点,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教、康复服务。要尊重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市特殊教育学校要突出手工、烹饪、缝纫、工艺美术、陶艺制作等专业建设,根据当前各行业的状况、变化、发展趋势、就业市场的供求情况,采取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的方式,积极搭建产教融合、就业一体化服务平台。加强部门的项目和资金整合,与宣威一职校共建共享实训基地,提升残疾学生专业水平;与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合作机制,每年定期组织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提升教师专业能力。
3.强化政策保障。财政部门要持续加大投入,提升支撑能力,不断强化特殊教育保障机制,继续落实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对特殊教育学校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高中在校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分别按照每生每年600元、6000元、1800元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给予免学费、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学金、助学贷款等资助,进一步发挥宣威市教育发展基金扶危济困作用,减轻残疾人家庭教育负担。按照《云南省特殊教育学校机构编制标准》核定特殊教育学校事业编制。配齐配足专业教师,支持在职在编教师进行特殊教育专业学历提升、取得康复专业资质。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和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推进校级微型课题研究。加大对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培训和推广使用。
(三)实施就业促进工程
1.搭建技能培训平台。由残联部门牵头,将符合职业技能培训条件的残疾人名单推送人社部门组织培训,每年培训100人次以上;将符合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条件的残疾人名单推送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培训,每年培训200人次以上;残联部门每年重点组织重度残疾人开展盲人按摩、火腿加工、养老护理等适宜技能培训100人次以上、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00人次以上。有培训任务的相关单位要积极主动与残联部门联系,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培训范围。
2.全面落实就业促进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严格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机关编制在50人以上、事业单位编制在67人以上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各级各部门投资或扶持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用工总数10%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要积极提供残疾人用工需求、岗位开发、就业创业培训等就业服务,每年开发100个以上残疾人就业岗位。
3.加强就业创业扶持。落实转移就业补贴、创业补贴、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和创业补贴等政策,大力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不超过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开展残疾人大学生“一对一”精准服务,实现有就业意愿的应届残疾人高校毕业生调查率达100%、服务率达100%、就业率达75%以上。到2026年,建成“残疾人之家”2 个,培育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户60户、示范点1个、示范基地1个。
4.加大就业保障金征管力度。财政、残联、税务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定期对残保金征缴进行督查检查。对未按规定安置残疾人就业且未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缴纳。未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或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将企业名单推送至发改部门,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
(四)实施康复提质工程
1.加强残疾预防宣传。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保健服务,动员孕妇接受产前筛查和诊断,确保残疾人婚前、孕前、孕期医学检查率达100%,加强新生儿及儿童筛查和干预。充分利用助残日、残疾预防日、国际残疾人日等节点,通过专题专栏、公益广告、微信微博等渠道广泛开展残疾预防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加强残疾预防,推进全民健康。
2.提高康复服务水平。市医疗集团第一人民医院、中医医院设立康复科,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标准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康复室,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建成宣威云峰残疾人康复医院,为一级康复专科医院,设床位98张,设门诊室、住院部、治疗室、CT室、DR室、中心供氧系统等,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医疗,优先保障残疾人康复医疗服务。推动医疗机构与康复机构转诊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双向转诊。市残联根据康复需求制定年度康复服务计划,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和辅具适配服务,确保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和辅具适配率达95%以上。
3.规范康复定点机构管理。卫健、民政、市场监管、残联、教体等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康复机构的监管,强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准入审批,对管理不规范、服务不专业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发生虐待残疾人、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严肃查处。
4.提高托养照护服务质量。对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中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的残疾人,及时安排入住养老机构。对入住养老机构的残疾老年人,参照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给予补差补助。成年残疾子女与无法相互照顾的老年人,有共同入住养老机构需求的,给予优先安排。持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等托养服务,到2026年完成托养服务1500人次以上。
(五)实施保障增效工程
1.加大医保参保补助力度。由医保部门牵头,残联、财政、民政、卫健、乡村振兴、税务等部门配合,对一、二、三级持证残疾人补助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个人自付部分纳入市财政预算全额补助。市残联对新增的一、二、三级持证残疾人信息提供给医保部门比对,对没有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医保部门及时进行身份标识。
2.建立定期数据比对机制。由民政部门牵头,残联、财政部门配合,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进行数据比对,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符合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做到“应纳尽纳、应发尽发”。由人社部门牵头,残联、财政、税务配合,对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按提供数据日期计算年龄)的一、二、三级持证残疾人进行数据比对,严格落实一、二、三级持证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政策及残疾人养老金补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应发尽发”。每月25日进行数据比对,对“应保未保、应发未发”实行月调度,实现动态清零。
3.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新建或改扩建的市政公共设施和新建住宅小区、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残疾人无障碍设施设置率达100%;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乡村建设工程同步实施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完善12345社会求助、110报警、119火警、120医疗急救等应急服务平台文字信息传送和语音呼叫功能。持续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到2026年完成2500户。
4.广泛筹集救助资金。由市红十字会牵头,制定《宣威市社会公益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宣威市社会公益救助专项资金,积极动员社会各界捐赠、募集资金用于残疾人等特困群体救助。加强资金的筹集、审核、管理、使用和监督。
(六)实施党建引领工程
各级党组织要将助残志愿服务纳入党员干部“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内容,每年开展助残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次,帮助解决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结合学雷锋日、助残日等节点,组织开展关心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村(社区)、网格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及时掌握辖区内残疾人基本情况和需求,常态化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辅导,强化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完善残疾人合法权益维护机制,畅通残疾人依法维权渠道,做好残疾人信访解困临时救助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残疾人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三年行动方案各项工作。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每年至少研究1次残疾人服务保障工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调度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发挥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作用,确保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落实残疾人事业发展投入保障资金,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增长比例相适应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投入机制。发改、财政、残联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残疾人事业发展领域,调动社会参与积极性。三年行动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部署和省、曲靖市工作要求,需新增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解决。
(三)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市、乡、村(社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落实村(社区)联络员工作补贴,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市乡两级盲人、聋哑人、肢体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建设,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残疾人服务保障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核,根据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及时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指标,确保残疾人保障三年行动顺利推进。市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对三年行动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政策解读:《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残疾人服务保障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