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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0-02-16 17:01

根据《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威市贯彻落实云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宣政办发〔2020124号文件要求,宣威市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细化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明确各部门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把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审核信息目录和复议,负责受理投诉和监督事项。是及早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年初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专题研究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安排一年的工作任务,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公开具体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公开行为。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制定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细则,并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根据职能分别制定了各室的岗位责任制、业务工作制度,定下工作服务承诺,方便了群众办事,机关的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和细致。二是抓好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定和办法抓落实,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受理、信息送交处理、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信息统计等具体工作进行了规范,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行为。

(三)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一是不断完善公开平台。在民政信息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目录、年报、意见箱和投诉监督方式,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发布与民政业务相关的最新新闻、数据统计、图片等。二是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平台公开信息发布工作。局办公室及时编制、审核,让人民群众了解民政工作业务,主动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着力加强网上政务公开工作。将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责、民政工作职能、办事程序、监督电话以及民政政务信息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民政法规、规定全部在网站上公布、公开。同时根据市政务公开的要求,着重落实民生方面的信息公开。四是继续完善内部政务公开。在民政局院内,制作了政务公开栏,办公楼安装综合楼示意图,让前来办事的群众对整个楼层的业务室一目了然;制作了局机关工作人员去向告知牌,公布了联系电话。民政局不仅对外公开所有项目,对内同样公开全部内容。在局长办公会、干部职工大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上对机关重大事项、经常性工作、阶段性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实行公开。五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信息。持续加强新型监管机制建设,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通过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一部手机办事通”进行集成式、一站式公开,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透明度,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可查、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五是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便于公众实时了解民政系统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强化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大民政领域应急预案和体系建设等相关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

民政局不定期组织全市民政系统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座谈会等,公开有关行政职能、办事依据和程序等公务活动,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是加大刊物和媒体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向社会公开民政工作重大事项、新出台的民政对象提标、特困供养标准、各种计划、方案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邀请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重要民政会议,或者采访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基层政权、优抚安置等重点民生、民政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突出公开重点,侧重民生公开。强化社会救助工作政务公开力度。一是加大媒体信息宣传力度。民政局采用政务网站、政务公开栏、上街宣传、制作折页等方式,将社会救助政策及实施情况予以公开,加大了救助政策宣传,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市民政局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网络信息公开力度,利用新媒体等载体及时对外公布各种社会救助政策文件、工作信息、工作报表等资料,进一步扩大民众知晓率。三是积极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社会救助方面公开工作。城乡低保实行三榜公示。按照规范的公示内容、公示形势和公示时限,对拟纳入保障对象、取消对象、待遇调整对象情况、民主贫困和审核审批结果,及时在各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村(居)委会和群众聚居地完整进行了三榜公示,确保了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临时救助工作实行审批情况公示。各地将临时救助对象、金额、救助原因等审批发放情况,及时在各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村(居)委会和群众聚居地完整进行了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27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

三、结果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顺利地完成了今年工作任务。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主动性意识还不够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跟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信息发布的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四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

下一步,民政局主要做好以下几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单位信息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大培训力度,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条例》和《规定》;三是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提高公开的数量,及时回复网民的提问;四是加大政务公开规范性建设,逐步理顺和克服影响政务公开的不利因素。

宣威市民政局

2020年2月15日